<轉載自2012年11月14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十八大剖析撰文: 邵宗海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涉台部分,只有700多字,11月8日由胡錦濤在會議首日宣讀。
首先,由於這篇報告,特別是涉台部分只是重大宣示的其中一項,既要在文告中涵蓋所有涉台的指導思想,也需重申多年下來堅持的一中原則與統一立場,加上一面需強調出中華民族的血脈聯結,另方面也需凸顯出反對台獨的立場,因此相對就壓縮了中共中央企圖在未來5年內,希望開展涉台政策內涵的空間。
一中原則鬆綁 期望恐落空
其次,很多在文告中出現對所謂「台灣問題」需待解決的「用詞」或「建議」,都曾經在之前的重要文告,以及領導人的談話中出現過。譬如說,「和平協議」一詞,最早就見諸在十七大「政治報告」;「建立兩岸軍事互信機制」及「大陸和台灣雖然尚未統一」,首創時是在2005年的「胡四點」;而「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則在2008年「胡六點」發表時已經提過。因此「政治報告」中,沒有出現會令人感覺耳目一新的內容,有其道理。
而且,文告中對一中原則的運用,雖然捨棄了從過去舊三段到新三段的政治意涵的說法,但是基本的精神仍然存在。譬如說,把十六大的「兩岸同屬一中」說法,「胡四點」與「胡六點」均曾經強調過的「國家領土和主權從未分割」的一中事實,以及近兩年來北京較為全力推動的「一個中國框架」的認知,還是全盤的搬上文稿。這說明了在兩岸之間,冀望北京會在一中原則上有所鬆動,可能這項期待就會有所落空。最顯著的例子就是賈慶林今年7月在哈爾濱所提出「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說法,最後並沒有被採用到「政治報告」裏。
報告欠亮點 仍具積極意義
所以,嚴格來說,外間原本期待在十八大領導班子換屆之際,政治報告內容可能會出現點涉台政策的「新意」,但是在報告出爐之後,確定是沒有披露在外,顯見仍是一些舊的用詞與看法的綜合。
但是,十八大「政治報告」涉台部分內容,盡管缺少新意,但還是有些讓外間看到對兩岸關係推動有積極意義的「亮點」,值得推薦給一些關心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人士作一個參考︰
第一,盡管上述有些用詞,或是建議,均曾散見在過去5年裏的大陸重要文告或領導人的談話裏,但是這次能將這些具有積極意義的內容,或許尚稱得上是今後涉台政策的指導方針,因此一次性的整合成文稿中的重點,就是一項重大成就。
何況這是列入到黨內極其重要的文件來呈現,整篇內容就更具政治指導的意義。至少外界可以觀察到,未來5年,除非大陸外部或內部的環境有重大變化,否則北京的對台政策均會遵循這些指導原則來推動。
國家尚未統一 兩岸平等協商
第二,由於有前述的指導作用,因此報告中特別有提到要「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的說法,顯示出有一份重大的意義。雖然2008年「胡六點」也有提到「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雖然這兩者之間看起來沒有差別,但是仔細觀察後還是看出有點不同的是︰當前者已經倡議進入「要探討」的階段時,其效果已遠遠超過後者只在程序上作出的建議;同時前者也提出要「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若配合後面提到要商談「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以及「兩岸和平協議」的簽署,那就更具積極意義。
在這裏若用中共過去對台的說法,來對「兩岸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以及「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作一解讀,那麼應該可以放在下面三個層面來觀察︰一是兩岸將在「不是中央與地方關係」前提下進行平等協商;二是兩岸是「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兩個「當局」,大陸必須正視台灣尚未與大陸統一並一直存在的現實;三是這將是一項在統一前兩岸政治定位的「權宜安排」,主要是讓台灣在走上政治談判桌上之前,感到有受到大陸「對等」視待的合情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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