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2日 星期日

警隊內部的深層次矛盾


<轉載自20191222 明報 副刊 欄名:周日話題>

紀律部隊(Disciplined Services)從屬於香港政府的公務員架構,是受到特別紀律約束的部隊(或部門),警察身為紀律部隊,首要重視紀律,任何下級對上級的不滿,如果利用公開信作公開指摘,法規上(根據警察通例第6章行為及紀律)一定要受到嚴懲。為什麼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俗稱「散仔會」)主席可以公然鬧政務司長而不用負責?除了有人認為涉及中共滲透警隊等的陰謀論,本文更想探討的是警察現有制度本身就很易引發管治風險。

ICAC成立前,警隊最高權力不是警務處長,而是總華探長或「四大探長」。原因是當時警隊內部英籍警官(督察級及憲委級)屬少數,他們不懂華語,而香港警隊的骨幹始終以華人為主,於是華籍探長集團可輕易架空英籍上級(鬼頭幫辦),英籍警官要管理前線警員及黑社會,必須借助華人探長作為橋樑,結果,昔日探長與總華探長的職級雖然只相當於今日的警長(沙展)及警署警長(時沙),即是僅僅高警員一至二級(即現香港警隊職級中的尾二及尾三職級),但英籍警官卻完全無法掌控這班華人探長,害怕這班「位低權重」的探長會利用龐大的基層前線人員,去作出難以想像的不合作或報復行動。

員佐級晉升 鴻溝未改善

華人探長隻手遮天的時代已過去近半個世紀,但時至今日,警隊員佐級與督察級之間由於晉升問題,鴻溝仍未改善。

參考警隊網站,雖然督察的入職毋須具有學士學位資歷,但其中一個要求是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取得「一級」成績(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5_recruit/er.html)。可以想像入職督察對語言要求很高,因為紀律部隊除了講求下屬嚴格執行上司命令外,最重要是程序上的紀律。要維持程序上的紀律,當中必然涉及大量繁瑣的文字工作,而為文字工作(報告、口供)把關的,則是督察的主要工作。

基本上,讀不到大學的「毅進仔」、甚至中英兩張語文試卷不能取得「一級」成績的大學生等轉而投考警員的,他們根本不會因為當上警員(員佐級)而提升自己的語文水平。

員佐級同督察級雖然同屬警隊,但工作本質完全不同,員佐級在前線執法,督察級負責處理內部文書系統,兩者關係有點像一間跨國集團的總公司(督察)與地區分公司(員佐級),實際營運方式可以完全不同,大家各行其事。員佐級要晉升督察級,幾乎就像分公司職員要調職總公司一樣,需適應完全不同的文化(甚至層次)。

過去警隊為了降低員佐級人員內部晉升為督察級的難度,增加了三個計劃:選拔委任計劃、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和公開招聘程序(註:2003年前,員佐級是不能投考督察的),但始終受限於語文能力,每年都只有零星人員能夠經這些途徑晉升督察。

另方面,員佐級內部由警員晉升為警長(沙展),據統計平均需要17年經驗或以上。不難想像,很多人能夠爬升至沙展已心滿意足了,原因是於警隊服務滿18年的警員,有機會獲嘉許成為高級警員,肩膀上多一劃,人稱一柴(或傷心柴),實際相當於升了半級,不少警員都非常希望晉升沙展(三柴)以避開高級警員的「榮譽」。

時沙「人中之龍」Old Seafood

沙展再上一級的警署警長(時沙)可謂員佐級別的「人中之龍」,此說毫不誇張,雖然身價不及半世紀前(職級相若)的華探長,但身處員佐級的頂層,能與督察級及憲委級同穿白色恤衫,不正正是「老差骨」的真正體現嗎?

同時,白色恤衫在警隊不單代表權威,亦代表責任重大,例如時沙在必要時,可以受命在警署內代理(署理)督察部分工作,試想像一名「毅進仔」千辛萬苦地升到一級成為沙展時,通常都四十多歲了,考慮到本身年紀、文書處理能力(唔識英文)及面子問題(報考的話所有同事都知你想考),都會非常審慎考慮要不要博升時沙,因為不但困難重重,很多人能夠成為時沙時都已經五十多歲(退休倒數了),試問若沒有很大的決心,又怎會博?

當成為時沙——一名真正的老差骨時,很多時因各式各樣原因(例如學歷不夠、語言能力差、個底花咗少少)而明白自己全無可能再上層樓成為督察時,掉頭回望時沙的位置,反而正是警隊內部最有江湖威望,與其為晉升至「督察級的最低層」傷腦筋,為何不花精神保住現有「員佐級最頂層」的寶座?這時便會出現見於各大公司的典型Old Seafood問題。

雖然有說警察除了犯法,一般是難以被革職,但時沙們都會怕一天制度改變,想方設法鞏固權力,捉上司下屬痛腳甚至策劃員佐級工業行動。時沙職權上有時需署理督察工作,新入職警員甚至見習督察,多時會由時沙帶領,這也是他們鞏固自身權力的機會。譬如新人難免犯錯,簡單如失去一粒佩槍子彈、摑打疑犯、放蛇捉妓女時發生性行為,立心不良的時沙或其他沙展從中「私了」包庇,再倒過來以痛腳操控新人警員。

依賴前線靈活 按章工作勢大亂

過去警隊在招募及警校訓練時,會剔除性格較容易妥協的人,但因應連串社會事件警隊不停增加編制下,新入職警察在各方面的要求自然有所讓步,因性格不合而被篩走的考生相應減少。這種讓步到底有多少?有老差骨笑言:你叫班新入職防暴跟警例去處理示威者,佢哋連警例都唔識背晒,又點可能跟到。

警校內受訓的員佐級警員主要由時沙執教,時沙早於這時便趁機揀卒,當然也有少數警員不受操控,挑戰時沙權力。「已封頂」的職級及不怕整花個底是時沙的籌碼,遇事更有以引爆全體同事痛腳攬炒整個「環頭」作威脅,而一旦有自己團伙的前線警受牽連,時沙有能力為其安排退路,例如轉職由前警員開設的保安公司。

除上述員佐級與督察級警官之間的矛盾外,前線警員難於管治的原因,並非如假新聞所言警察帶槍遊行,而是因為香港是一個高密度的社會,政府和警隊都大大依賴前線執法人員的靈活性(例如靈活執行交通法例),才能保持運作順暢,如果前線人員真的是嚴格地按章工作,必然會製造大量麻煩,典型例子如中環「老闆車」的違例泊車問題嚴重,如果前線警員不願在處理示威時出示委任證以避免被起底,其實可以反過來在前線極為嚴格地按規章檢控所有違例泊車等執法行為,去進行「工業行動」。香港前線警員人數接近三萬,只要發動類似嚴格執行按章工作的行動,便能影響不少政府的運作。

定期考核可保專業

總括而言,歸根究柢,警隊的問題在於不專業,關鍵是尋找方法改革現有制度,提升警隊的專業,筆者認為可以從入職及培訓入手:

1. 統一入職資格:由於員佐級的入職資格與督察不同,入職時其實已經決定部分人難以晉升或專業化,應該規定所有警察由員佐級開始入職,所有督察只能由員佐級晉升,以解決時沙封頂的問題;

2. 入職後要定期考核,與時並進:前線警員的執勤能力已並非單靠體能可以應付,銀行或金舖打劫的體能型罪案已成過去,現今是網上詐騙及勒索等知識型犯罪的時代。警隊除了要更新警例外,更應加入由第三方專業團體提供的考試,例如考試不及格者要受罰、嚴重甚至降職或革職,以保持專業水平。

當然政府應有更好的規劃解決中心地帶的密度問題,例如政府各部門的總部應分散十八區等,令社會不再依賴彈性執法去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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