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1日 星期五

新春祈禱 馬:全面動員拚經濟

<轉載自2014131 明報 加東版 中國>

馬英九總統今天表示,政府已全面動員,在台灣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在國際爭取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協定,全面拚經濟。

據中央社報道,馬英九上午在台北市長郝龍斌陪同下到保安宮上香祈福,他致詞表示,今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拚經濟,最近經濟的狀況有起色,景氣燈號已變成綠燈,是近一年來景氣逐漸恢復的重要徵候;失業率也降到4.08%,也是近年來最低。

他並說,在世界物價調查方面,台北市是全世界第145名,物價相對比較低,在亞洲是第8低,低於新加坡、東京、首爾、香港、曼谷,相對來講,今年經濟發展條件相當不錯。

馬英九表示,政府已經全面動員,台灣要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國際要爭取參加跨太平洋伙伴協定與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讓我們與別的國家的競爭更能夠在公平的情況進行」。

馬英九說,拚經濟是政府今年非常重要的工作,並呼籲全民一起拚經濟。

隨後馬英九在郝龍斌陪同下發紅包給民眾,總統並詢問郝龍斌跨年北捷情況,兩人互動頻繁,馬英九發紅包給小朋友都會詢問今年是什麼年?小朋友妙答「過年」,總統笑得開心。
 
媒體詢問駐美代表金溥聰是否要接任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馬英九僅以「謝謝」回應。

2014年1月30日 星期四

港府啟動制裁菲律賓 討公道準備周旋到底

<轉載自2014130 明報 社評>

港府與菲律賓政府就人質事件的處理談判,障礙重重,由於菲國突然變卦,拒絕使用apology(道歉)字眼,使得談判破裂,港府一直避免使用的制裁手段,最終都要派上用場,藉此向菲律賓施壓,爭取為人質死傷者討回公道。制裁已經啟動,顯示事態處理走上了不歸路,結果不是輸、就是贏,港府要有制裁手段升級的準備,切勿出現無以為繼、陷身進退維谷的局面。

菲國臨門一腳變卦 港府施壓啟動制裁

人質事件在2008823日發生,相關後續處理,菲國採取大事化小策略,港府也未積極跟進,所以事件歷經3年之後,處理並無進展;到約3個月前,特首梁振英趁亞太經合會議(APEC)的場合,與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面談,港菲之間才就人質事件開展實質處理和談判。回顧整個歷程,有意見認為若港府取態不強硬,例如不以制裁措施向菲國施壓,將難以取得成果;港府一直不願走到制裁這一步,而事態發展證明主觀良好願望落空了,菲國臨門一腳突然變卦,拒絕道歉,港府的溫和立場卻換來菲國不斷耍手段、反口覆舌,唯有啟動制裁一途。

慘劇發生後,菲國官員,包括阿基諾三世談及此事,一直沿用deep regret(深切遺憾)字眼,而死難者家屬則要求菲國道歉(apology),據知在開展實質談判後,菲國對apology並無異議,但是最終只肯用「遺憾」,這個轉變,導致談判破裂。不知道菲國為何變卦,問題是就人質事件,遇害者家屬和倖存者要求菲國道歉,是否過分。

慘劇奪去8條無辜性命,有傷者終其一生都要倚賴治療,而慘劇當日透過電視鏡頭,看到菲警裝備不足,執勤警員顢頇無能,事後調查證實指揮官員失職,而拘捕槍手門多薩的弟弟,導致門多薩失控殺人,成為慘劇的導火線,也是指揮官員的責任,種種事態使人憤怒。所以,慘劇並非純屬意外事故,而是夾雜大量人為因素的結果,死者家屬與倖存者要求一個道歉,絕不過分,菲國不肯道歉,論情按理都站不住腳。

梁振英宣布首階段制裁菲律賓的措施,由下周三開始,暫停菲律賓外交或公務護照持有人14天免簽訪港安排,梁振英在答覆記者提問時透露,去年菲國約有700800人持上述護照免簽證來港。這項措施只涉及公職人員來港,受影響人數不多,菲國其他人不會感受到香港有制裁措施,初步看來,效力有限。

去年5月,台灣漁民洪石成被菲國軍人射殺,台灣當局在群情洶湧下,接連推出兩波制裁,加上擴大海空聯合軍演、中斷城市交流等強硬做法,迫使菲國正視事態,導致阿基諾三世派特使到台灣表達「深切遺憾及道歉」(deep regret and apology)。香港與台灣不同,香港不可能出動軍事力量示威,但是僅取消外交及公務護照免簽安排,以菲國歷來在此事的狡猾表現,若認為他們會因此而願意道歉,不切實際。港府這項制裁措施,應該解讀為向菲國發出信息,若人質事件不解決,會有第二階段、第三階段以至第N階段的後續制裁。現在球已經在菲律賓一方,且看他們如何回應。

要有後續制裁跟進 亦要預估菲國反制

港府既然啟動制裁,就應該知道事態已經走上不歸路,必須實現家屬與倖存者的訴求,即是道歉、賠償、追究犯錯官員,以及採取措施保障旅客人身安全,才可以收兵。走上了此步,港府應已盤點了有什麼牌可以打,就是說有什麼制裁措施可以令菲律賓感到痛,迫使他們接受道歉的訴求;不過,這些後續制裁措施必須有力,若是仍然不痛不癢,對促使事態變化會動力不大。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地方,港府擁有的政治、經濟、外交等資源,畢竟與一個政治實體或主權國家相差甚遠,即使如此,港府後續措施必須立竿見影,以免出現雷聲大雨點小的情。中央政府較特區政府擁有更充沛資源,港府應與中央商討和尋求協助,爭取達成圓滿結果。
 
港府除了主動實施制裁,也要研判菲國會採取什麼反制措施,做好準備對應,避免臨時周章。香港將與東盟展開自由貿易談判,菲律賓是東盟成員,人質事件對談判會否帶來影響,港府要有充分估計。制裁是雙刃劍,要用得謹慎周密,以免傷及自己。總之,要求菲國就人質事件道歉,不單是死難者家屬和倖存者的訴求,在本港社會也有廣泛共識,若情往最壞發展,有可能會影響菲傭的簽證,屆時對僱用菲傭的家庭或會帶來不便。香港對菲律賓這場爭取公道的角力,港人要有心理準備或許要付出少許代價,不過,相信在公義的前提下,港府會得到市民足夠支持,與菲律賓周旋到底。

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

中國積極西進 不只抗美圍堵

<轉載自2014129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大國博弈 撰文: 凌鵾 經濟分析員>

最近中國在東面全力應對日本的挑釁,而中日鬥爭已成了全球關注焦點。
與此同時,在西面發生的一些事件,相對來說雖屬「小事」,但其意義卻可能很大,反映了具深遠影響的新發展,特別是涉及了中國的「西進」策略。

中俄軍艦地中海演習 意義大
西面的事件之一是中俄軍艦將在地中海聯合演習。起源是敘利亞銷毀化武的計劃中,將有部分危險物資要由該國運走前往西歐處理,運輸船隻在途中需要軍艦護航,中國便派出了鹽城艦與俄國軍艦共同承擔有關任務,因而促成了兩國合作軍演。此事的歷史性意義重大,中國通過與俄國合作,把軍力投射到歐洲水域,之前最遠是為參與反海盜行動到達印度洋一帶。

另一事件是在吉爾吉斯接近中國邊境地區,發生吉軍與武裝分子的衝突,其中有東突等疆獨分子。東突組織一直利用吉爾吉斯及塔吉克等西邊鄰國,來進行滲透新疆的活動。在90年代末「九一一」事件前,藏身阿富汗的拉登便通過當時的烏茲別克伊斯蘭運動(The Islamic Movement of Uzbekistan,簡稱IMU)支持東突,而該運動在新疆境外烏、吉、塔三國交界的天山山區中設有基地,隨時可支援武裝分子進入三國及新疆的行動。
近年隨美國自伊拉克、阿富汗撤軍和敘利亞爆發內戰,伊斯蘭激進勢力在中東、北非日趨活躍,並波及中亞地區威脅新疆。據報道IMU已死灰復燃,在阿富汗北部城市昆都士(Kunduz)建立了基地,並正把勢力伸延至阿國東北的噴赤河(Panj River)谷地(見英國《金融時報》121Ahmed Rashid文)。這裏與塔吉克只一河之隔,南接巴基斯坦,東面通過瓦罕走廊可達新疆邊界,顯見戰略地位重要,更可成為東突分子入疆通道及活動的前沿基地。

重塑世界新秩序 建立話語權
上述兩事件凸顯了中國西面國際形勢變化帶來的機遇與挑戰,且還有更深遠的地緣政治戰略意義,就是美退中進。

當美國處於戰略退卻時,中國便有更多進軍國際事務的空檔,何況為了維持周邊安穩或推動和平與發展,也須更積極的參與國際事務。最初筆者建議中國推行「西進」戰略時,是為了抗衡美國「重返亞洲」的圍堵,但現時「西進」已有更多的意義,包括維穩、維權以至對抗日本等。近月日本展開外交攻勢,到處「唱衰」中國,中國自有必要更多地發揮國際影響力,以抵銷日本的攻訐。
中國還要借機盡大國責任,正如一些西方評論指出,當美國退卻時世界必須適應新形勢,作出符合本國利益的新部署。無疑美國退卻也將加快地緣戰略格局的新舊交替過程,在此期間中國必須掌握時機,擴大本國在建立新格局新秩序上的話語權。

過去中國對外開放參與全球化主要是接受世界原有的秩序,現時卻要更多地參與重塑世界建設新秩序。當然,在這新舊交替中,中美關係同樣要蛻變,而兩國必須合力管理好這個轉變過程。在未來的新秩序中,中美關係仍是最主要的保持安穩的壓艙石,為此兩國必須努力建立可行而有效的新型大國關係。
然而目前兩國對此種新型關係仍是各說各話各有所思,實質分歧很大。中國要求的是兩國互相尊重核心利益,平等合作不搞對抗,關鍵在於「平等」,和美國要在東海台海及南海等方面照顧中方利益。

美應接受現實 擴大與華合作
另方面美國卻要求中國盡「大國責任」,守國際規矩,其真正意義是要中國接受美國的規矩和美式體制,實即歸入美國麾下,從而保住美國的「一哥」地位。這自然與中國的「平等」互讓理念有根本性矛盾。顯然,在建立新型關係上兩國將會有一段磨合期,隨着中美實力此長彼消而拉近,兩國的矛盾立場才可望逐漸趨近。

美國最終要接受現實。最近美軍的太平洋司令便說,隨着中國崛起,美軍在西太平洋已沒有絕對控制權。美國智庫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院的一份新報告則指出:為避免高昂的對抗成本,美國不應遏制中國,不能再採用冷戰時對付蘇聯的辦法,因中國的崛起是通過強化與美經濟關係和融入世界而達致者,故美國反應擴大與中國合作,及中國在現行國際體系中的利益。無疑,一些有遠見的美國人士正在反思兩國關係的現狀與走向,但未知對主流思維及決策者有多大影響。

僱主不應卸責 撤MPF對冲有理

<轉載自2014129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2014施政報告   撰文: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

強積金(Mandatory Provident Fund,簡稱MPF)的對冲機制,一直被勞工界所詬病,認為對僱員不公。所以勞工界對今年施政報告未提及降低強積金對冲比例,表示遺憾。
強積金的對冲機制起源自1995年強積金立法之時,為了使僱主容易接受法案,因此加入了有關對冲條款,使到僱主感覺好些,因為他們不用為強積金供款付出額外資金——即是當他們要解僱僱員或僱員退休之後,僱主強積金那部分的供款,可以用來對冲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

僱主引發遣散 有責付遣散費
強積金在200012月起實施,有關計劃已運行了13年多,而這對冲機制,確實產生了些問題。

例如,假設僱員收入低於法例要供款的水平,那麼僱員戶口的強積金,就只剩僱主供款的那5%部分。這個供款原本已經很少,如果僱員到了65歲退休,又或者被解僱,他應該收到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要在僱主供款的那部分扣除。
如果僱主供款那部分的累計權益不多的話,有機會僱主供款累計那部分,要用來全數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僱員等於沒有僱主給予的任何退休保障支持。

又正因為僱主供款那部分可以用來對冲,因此僱主不希望他們供款部分價值大幅貶值,所以僱員要隨意轉移到另外一個強積金服務提供者會有困難。而這亦是強積金只能半自由行,而不能全自由行的最主要原因。
截至20139月份,強積金涵蓋僱員數目有289萬人,而所有計劃總淨資產值,約有4,881億元。假設僱主與僱員的供款相若,那麼僱主供款的累計權益就有約2,440億元左右。僱主對冲的情況嚴重嗎?由強積金成立至今,約有207億元被提出用作對冲,約佔僱主部分少於10%

支撑退休人口 需勞資齊貢獻
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所界定的。遣散費是給予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而符合以下任何條件就可獲得:(1)因裁員而遭解僱、(2)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或(3)遭停工。所以僱主需否繳付遣散費,主要視乎僱員是否連續受僱24個月以上,以及僱主是否作出裁員或停工的決定。既然事件由僱主那邊引發,對僱員繳付遣散費亦相對合理,這是保障僱員的合理權益。

至於長期服務金,只要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5年,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就可以獲得:(1)被僱主解僱;(2)在固定期限的合約期滿後不獲續約;(3)在職期間死亡;(4)獲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指定的證明書,證明永不適合擔任現時的工作而辭職;或(565歲或以上因年老而辭職。收取長期服務金的界綫是5年,當僱員為同一公司工作超過5年或以上,就被視為長期工作,那麼在特定原因離職之時,應該收到僱主的關顧。而誘發僱主要支付長期服務金,除了僱員要工作超過5年之外,主要是因解僱(僱主誘發)、僱員因病或死亡而不能工作(偶發原因)以及退休(自然發生)。
根據現時公式計算,長期服務金的款項,以月薪僱員為例,是他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乘以三分之二再乘可追溯的服務年資。例如假設僱員月薪10,000元,那麼每年的年資,就可拿回6,666元的長期服務金。相比於僱員的年薪120,000元(假設沒有雙糧及其他額外的福利),這6,666元部分相等於年薪的5.56%。只要僱員做工滿5年,無論是公司解僱他,又或者是僱員滿65歲退休,僱主也要支付這筆費用。

當年僱主首肯接受強積金供款5%,原因是他已要按《僱傭條例》準備長期服務金,而金額與強積金相若。正因為可以對冲的關係,僱主對長期服務的員工,最終開支並沒有大幅增加。問題是這個對冲概念,是否恰當?
香港人口老化是不爭的事實,要支持大量退休人口,要僱員、僱主及政府一齊作出貢獻,問題才能紓緩。參考世界其他地區,大部分退休金計劃,都是僱主、僱員一起供款,而有關供款可以扣稅,政府少收些稅收,來鼓勵僱員為未來而儲蓄,這個處理退休問題的理念,相信這點沒有太多反對的聲音。

問題是,僱主為僱員供款那部分,應否能作對冲之用?
按年降低比率 設定取消時限

為鼓勵企業供款,企業為僱員供款強積金認可那部分,是可以扣稅的。以現在利得稅稅率16.5%計算,僱主每供100元,其實可扣16.5元,實質只需付83.5元便可。而現有的對冲機制,容許僱主對冲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以100元僱主的強積金對冲100元長期服務金部分,結果政府等於津貼了僱主16.5%的款項。如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是僱主應負的責任,為何政府要在稅項上變相補貼他們?
如果認同遣散費與長期服務金是僱主的責任問題,那麼取消對冲機制是合理的做法。問題是實行起來會有技術困難,一時之間,中小企的負擔可能大幅增加。要解決這問題,可以設定一個時間取消,在此之前僱主的強積金供款仍可用作對冲,但之後就不可。這樣僱主便更有預算,而短期之內負擔又不會大增。

但這技術上亦有困難,因為僱主供款的部分權益會隨着所投資的物品價格改變而改變,要獨立計算每位僱員某個時間以前的累計權益,會有一定難度,但相信仍然可解決。
另一個做法是按年把可對冲的比率降低,例如一年降20%,那麼5年之後,僱主供款那部分就完全不能對冲。如果考慮強積金要全自由行的理想,當然前者勝後者,因為可更快實施,做到錢跟僱員走。

長服金MPF功能重疊 應予檢討
假如完全取消對冲制度,僱主又會承擔多少支出?如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沒有修改,那麼僱主最終會為工作超過5年而又年屆退休的僱員,支付每年薪金5.56%的長期服務金以及5%的強積金供款,亦即10.56%。這相比於僱員的5%供款,好像有些不平衡。問題是僱員之所以得到遣散費,是因為僱主的結業或解僱才會收到,所以責任在僱主那方較多,支付它亦比較合理。

另一問題是在長期服務金方面,立法原意有否要求保障僱員退休之後的生活,如果有就會與強積金成立的原意重疊,那麼便應該重新審視《僱傭條例》內長期服務金的計算方法,找出一個平衡點,令到勞資雙方也支持的新方案。

 

















獲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