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1日 星期四

台日簽漁業協定 釣島列禁區 學者﹕日藉機分化兩岸

<轉載自2013411日 明報 中國版>
 
台灣和日本昨日簽定漁業協議,日方允許台灣漁民在北緯27度線以南海域、以及日本八重山漁場作業,但台灣原本希望能在釣魚台12海里範圍內作業的要求則落空。有大陸專家指出,台灣最想要的沒有要到,反而被日本「鑽空子」(乘隙投機)。台灣專家則認為,日本與台簽此協定,是不想看到兩岸聯手保釣。
 
17次台日漁業會談昨日在台北舉行,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簽署了「台日漁業協議」。台灣外交部長林永樂隨後開記者會表示,「協議適用海域」在北緯27度以南,至日本先島諸島(即八重山列島與宮古列島的統稱)以北之間海域,作業範圍將較以往擴大4530平方公里,約相當於4個香港。台灣漁民在協議保障的海域範圍內,作業權益將不受干擾。

新增漁場大小如4香港

台日之間的漁業執法原本是以一條「暫定執法線」為界,改為經緯度劃分後,新開放的八重山漁場等作業區在原本界線的外側。該區通常無日本漁船作業,但每年台灣漁船超過800艘,年漁獲量約4萬噸,主要為鯖魚、黑鮪魚、黃鰭鮪、鬼頭刀、鯊魚等。

林永樂表示,台灣代表在會談中多次強調釣魚台主權,在主權立場上沒有退讓。不過,此次協議列有免責條款,釣魚台列嶼(即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周邊領海基線12海里不包括在協議適用範圍。預備會議上,台灣曾爭取漁民能進入釣島12海里範圍作業,現在看來未能成功。在日本的領土主張中,尖閣列島(即釣魚島)屬於八重山列島,所以日方在主權上亦無讓步。

北京促日恪守一中原則

海巡署長王進旺昨日稱海巡會秉持「漁船在哪,就去哪護漁」的原則,即使台灣漁船在協議外的地區遇日本公務船干擾,仍會派巡防艦護漁。

清華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所教授劉江永對本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日漁業協定從大陸角度來講不具有法律意義,日方在製造「一中一台」。他還指出,日本根本認為台灣沒有資格和其談釣魚島主權問題,故台灣是被鑽了空子,八重山漁場的意義不大,又沒有拿到最想要的釣魚島漁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方對日台有關團體商談簽署漁業協議表示關注,要求日方切實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在台灣問題上作出的承諾,審慎處理涉台問題。
 

台日漁場協定3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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