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9日 星期二

內地分拆鐵道部 小政府首步

<轉載自201349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中國經緯  撰文:關焯照 經濟學家、詩瀚 時事評論員(作者長期從事金融與計量經濟研究、曾於中文大學經濟系任教授)>
 
成立64年的鐵道部,於日前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中,被分拆為國家鐵路局及中國鐵路總公司。
 
國家鐵路局由交通運輸部管理,負責擬定鐵路技術標準,監督管理鐵路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和鐵路工程質量等;中國鐵路總公司負責經營鐵路客貨運輸業務、鐵路建設、鐵路安全等。
 
政企分拆 利反貪打大老虎
 
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鐵道部總負債2.6萬億人民幣(資產負債比率62%)且逐年增加,同期稅後虧損85億人民幣。鐵道部政企一體,既負責鐵路建造及安全,又肩負政府的監管責任,造成角色衝突。鐵道部自我監督的成效如何,尤其令人憂慮的財務狀況以及2011年溫州動車相撞事故所凸顯的高鐵質量及貪腐問題,可見一斑。溫州事故後多名鐵道部高官被查,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的違紀,已被中央紀律委員會(中紀委)「雙規」。而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被查出有海外存款28億美元。如今鐵道部遭撤銷,內地媒體皆關注上述高官們會否成為習李新班子上台後反貪腐工作的「大老虎」。
 
港人最耳熟能詳的自我監管失效實例,莫過於6070年代「皇家香港警察隊」。當時香港貪污風氣盛行,尤以警隊貪污情況最嚴重。盡管警隊已成立反貪污部,但試問一位小小的反貪污部警員怎敢動高級警員如葛柏(因貪污而臭名昭著的退休香港警察總警司)的一條汗毛?反貪污部遂形成「只打蒼蠅、不打老虎」(只處理小案件,辦不了大案)的現象。直至1974年,獨立於警隊且只向當時港督負責的廉政公署成立,情況才有所改善。如今,國務院將鐵道部政企分拆,監控體制分明,只要完備新成立國家鐵路局官員的職效管理及將監督成效和官員成績掛鈎,相信日後能提升中國鐵路總公司營運鐵道安全性。
 
削權簡化架構 走小政府格局
裁撤鐵道部與李克強總理於人大兩會閉幕記者會上提出「轉變政府職能」理念一致,「轉變政府職能」即釐清和理順政府與市場、與社會之間的關係,總理強調政府的角色是負責制定有效的體制及制度,將現時內地政府管得太多的事「削權」並放手予市場去做。
 
鐵道部分家後,國家鐵道局(政府部門)實行監督鐵道行業的角色,將原本鐵道行業的發展交由市場(中國鐵道總公司及其他加入的民間競爭企業)及社會(市民用行動支持營運良好的鐵道企業)決定。可見,習李新班子銳意簡化政府架構及行政程序,並走向小政府的格局。
 
內地政府期望藉此打破鐵道產業壟斷情況、引入民營企業競爭。同時,中國鐵道總公司的企業身份可讓其吸納銀行融資以外的社會資金,甚至可以以企業名義發債、及以股換債(Convertible Bonds)等。由於中國鐵道總公司須自負盈虧、承擔鐵道營運風險,惟有透過改善營運效率,才能償還沉重債務及維持競爭力,並在政府監督下保障鐵路運營秩序和安全。
 
政企分家引民資 下一站「能源」
 
讓民營企業的資金進入鐵道產業還有多種好處:⑴民間資金有利加快城鎮化建設;⑵減低鐵道業對銀行貸款的依賴,以致降低內地銀行對鐵道行業的集中性風險;⑶間接增加內地民眾的投資渠道;⑷民營企業可以進入長久以來被國企壟斷的行業,搞活經濟。
 
筆者相信鐵道部只是第一個被打破壟斷的板塊,十二五計劃期間將陸續有更多行業護城河被一一填平,逐步扭轉「國進民退」的局面。
 
繼鐵道部以後,下一個需改革的產業會是甚麼?筆者相信會是能源(包括新能源)產業。現時能源企業不但與鐵道部一樣,需承擔政府的社會職能使其政企不分。能源國企雖然不能輕言加價,但欠透明度的能源價格機制下,能源國企的生產效率、技術、競爭能力能否追得上國際水平?這些公眾都無法得知,惟有像鐵道部一樣分拆大型國企及引入民營和外資企業,以倒迫國企提高競爭能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