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3年4月11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香港中通社4月10日報道,為了促進台資跨國企業產業投資佈局及人才的調整,台灣規劃鬆綁大陸白領人才前赴台灣,營運總部設在台灣的台資跨國企業將可比照外資跨國企業,調動陸籍幹部赴台,相關辦法將於12日施行。
台「內政部」10日修正發布「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服務許可辦法」,放寬在台設有營運總部的台資跨國企業得調動企業內部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服務,以利台資跨國企業投資佈局及人才調整彈性。
出入境部門表示,目前獲核發營運總部證明文件的台資企業,部分已屬跨國企業,基於公平原則,這次修法放寬相關規定,以強化台灣跨國企業在全球運籌的能量。
明起施行 利彈性調整人才
至於赴台人數部分,出入境部門已與相關機關會商,訂定「跨國企業內部調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服務數額表」,母公司或本公司設於台灣地區,且在台設有營運總部的跨國企業,可申請最多10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停留1年以上、最多20名來台停留未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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