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4日 星期四

地方陽奉陰違 新國五條落空

<轉載自201344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北京觀察 撰文: 林美芬>
內地樓市調控的成敗,取決於地方政府的執行力。在中央權威和地方財政壓力的夾縫中,不少城市趕在中央定下的331日期限前,出台地方版的「新國五條」實施細則。
從各大城市出台公布的細則來看,地方細則非常「不給力」,或者說,是集體做了一場大「騷」應對中央,這無疑於預告上一屆政府最後推出的「新國五條」樓市調控政策再次落空。
地方不給力 不提賣房徵稅
說地方政府「不給力」,因為各大城市出台的細則不細,其中江蘇省南京市的細則正文,不計標題和標點符號,全文僅132個字,相當於發了一條微博,因為發一條微博的文字上限為140個字。
「新國五條」其中一個亮點是「稅」,即賣房增值部分徵收20%的個人所得稅(簡稱「個稅」),即希望利用市場經濟手段來調控市場,但絕大部分城市細則強調「限購」,而不提徵稅問題。
在地方政府給出毫無殺傷力的細則後,內地媒體引述國家稅務總局稱,賣房徵收的20%個稅,執行衡量權在地方,具體如何執行要看地方政府。人民銀行則表示,二套房貸政策是否調緊,要根據當地政府調控目標,根據需要與商業銀行進行協商。
讓地方「因地制宜」決定如何執行的方向是對的,但在這個關鍵時刻,國家稅務總局和人民銀行都放權不管,讓地方作主了,這意味着「新國五條」將無疾而終。
「新國五條」的失敗,再次說明中央政策還是出不了中南海。此次政策還未執行就無法實施,以後要調控樓市就更加難了,一個新國五條,改變了樓市預期,以後再也沒有人相信政府有能力調控樓市,今後樓價要繼續快速上漲,買房要趁早。
值得注意的是,徵收20%個稅並非新政策,31日公布的國務院新國五條細則只是重申既有政策,該政策早在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出台的通知中做出了規定,只是各地為了土地財政而有法不依,不執行而已。
中央政策變兒戲 打擊威信
雖然「新國五條」是上一任政府出台的,但政策無法執行,說明中央政策和決策的兒戲,嚴重打擊中央政策威信,但這也是政策違反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結果。
事實上,一個如此大的國家,全國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政府不可能「一刀切」全國統一樓市措施,因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需求旺盛,供不應求,但三、四綫城市如內蒙古鄂爾多斯、江蘇常州等地的樓市嚴重過剩,「一刀切」的調控,只會進一步擾亂市場。
為甚麼中央的樓市調控無法執行?以下數據可以說明問題所在。2012年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為61,077億元(人民幣,下同),而根據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發表的報告,2012年房地產稅達10,128億元,佔地方財政收入的16.6%
國土資源部的數據表明,2012年全國賣地收入為2.69萬億元,相當於地方財政收入的42%。而在2001年,賣地收入佔地方財政收入比重僅19.7%
也就是說,去年房地產稅收和賣地收入合計接近3.9萬億元,佔地方財政收入的60.6%。全國工商聯的統計也顯示,整個樓價當中有61%是被政府拿走了。
此外,去年銀行房貸餘額12萬億元,根據會計師測算,利息收入就高達8,400億元。
上述資料說明了為甚麼地方不會嚴格執行中央的樓市調控政策,也說明地方經濟和財政短期內都無法擺脫對房地產業的依賴,而房地產對銀行體系安全影響巨大。
擴投資渠道 遏貨幣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20112012年到期債務大部分將以再融資方式周轉到下一年度,這使2013年地方債務集中到期,如果樓市低迷,賣地收入減少,地方債務危機就可能爆發。
新一屆政府上任不足一個月,樓市泡沫將是中國經濟社會未來面臨的最大風險所在,因此新一屆政府必須要有新思維來穩定樓市,才能逐步化解風險。
樓市調控新思維應該:一是必須強調住房的居住屬性,抑制投資;二是全國住房信息必須盡快聯網,然後對自住以外的房子開徵房產稅,用市場經濟手段來調控樓市;三是擴大投資渠道,為民間資金提供保值增值渠道;四是增加供應,特別是保障性住房供應;五是控制貨幣供量增速,事實上,20092011年的3年間,內地貨幣嚴重超發,這3年也是樓價上漲最瘋狂的時期。
看到全國各地民眾為房瘋狂,為房假離婚,社會愈來愈畸形扭曲,在房子面前一紙婚書變得薄如紙,這其實是挺悲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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