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3年4月27日 明報 社評>
環繞前任廉政專員湯顯明的不當酬酢和送禮一事,使廉署形象千年道行一朝喪,現任專員白韞六聲言以大公無私原則處理事件,本來使人寄予厚望,但是連日事態發展,特別是廉署一度硬拗「送食品並非送禮」,文過飾非,使人對白韞六是否有決心和魄力整頓廉署,掃除腐敗,頓生疑問。香港陷於廉政危機,湯顯明留下的「廉政門」,至少暴露3個問題(財務安排有問題、有隱瞞送禮資料之嫌、有人操控不當超支事態),白韞六必須以具體行動展示開誠布公,不護短、不包庇地清理門戶。若白韞六再有任何差池,令人對廉署自己人查自己人失信心,則必須由具公信力的人士介入調查,才能使廉署挽回聲譽,重建市民對它的信任和信心。
不剷除異化腐化土壤 廉署難翻身
在本報獨家揭露湯顯明一些不當行徑之後,白韞六主動約見傳媒,表示會以開誠布公原則處理,同時介紹他即時堵塞漏洞的做法,此舉顯示態度開放,獲得肯定;但是具體應對,廉署仍然囿於文過飾非窠臼,強辯「送食品並非送禮物」就是一例。這個說法,輿論嘩然,超乎一般人的認知和經驗,因為按《防止賄賂條例》,饋贈(Gift)的定義很清楚,包括金錢和物品;有前廉署中人說到廉署工作,受訓期間就已經被灌輸饋贈的概念,宛如ABC那麼簡單,因此對廉署的「禮物」新定義,表示無法理解。
其實,決定以「送食品並非送禮」應對質疑的人,有沒有想過若這個定義成為廉署執法準則,對廉署人員的調查和肅貪工作,會帶來什麼影響。所以,從常識到專業,廉署這個說法都錯誤。
當日,湯顯明的送禮開支,抽出數十萬元開支另行申報,是誰的主意、動機目的還未清楚,而從廉署就「食品並非禮品」認錯並致歉,可以理解為廉署承認當日的決定就是一個錯誤;傳媒揭露後,廉署以為憑一個低智說法就可以化解,這是企圖以一個錯誤掩飾另一個錯誤,最終必然是機關算盡枉聰明,自暴其短。
從事態發展,「送食品並非送禮」的說法,白韞六起碼容許這種錯誤出現,使人對他能否重建廉署的形象和聲譽,畫上問號。「廉政門」由湯顯明留下來,性質嚴重,白韞六只要秉公辦理,按是非對錯、不偏不倚地處理,釐清事態真相,向公眾交代,不但減輕對廉署的損害,還可以重建其聲譽。可惜白韞六仍然在「狀況外」,並未正確處理事情。
從已披露的資料看來,湯顯明酬酢送禮不當,而整件事並非湯顯明一人可以為之,廉署內部有人配合,使他的意志得以貫徹落實。審計署揭露兩次飲宴超支,廉署有人以「分拆落單」和「撥入項目宣傳費用」,貴價名酒另報開支等,都是蓄意繞過規管,明顯違規。另外,抽出送食品開支,不向立法會披露,究竟是誰的主意?為什麼要「隱瞞」數十萬元送禮開支?諸如此類問題釐清了,事態真相就會呈現出來。
簡言之,問責就是白韞六現在要做的事。因為「廉政門」的性質是異化和腐化,配合湯顯明行事的人,起碼是腐敗的幫兇,若這種人不作處理,則今次「廉政門」的根本原因,就仍然留在廉署之內,會繼續腐蝕其肌體,廉署難望翻身。
除了問責,白韞六有責任向特首梁振英建議應該採取什麼措施,使廉署的管理與時俱進。例如,湯顯明超支不當,皆因專員的權力不受監管,只要專員同意,飲宴和送禮可以超支,情況與前任特首曾蔭權「自己批准自己」接受富豪款待一樣,最後走上絕對權力導致腐敗的規律。即使白韞六嚴以律己,但是不從制度建設著手,誰可以保證其他人任專員也廉潔奉公,所以,從「廉政門」事態看來,廉署的行政管理和財務監督存在結構性問題,白韞六在其位,應該以切身經歷,向特首建議如何從制度著手改善。
另外,「廉政門」在市民之間引起巨大迴響,作為廉政專員直屬上司的特首梁振英昨日才開腔談及此事,他以傳媒報道為由,不評論事件。傳媒披露的情況甚為具體,廉署基本上證實有其事,市民因而對廉署失去信心,擔心廉潔的核心價值不保,事態對香港的重要,不言而喻,梁振英雖然自詡廉潔奉公,簡約執政,躬親力行秉承此一原則,不過,即使如此,仍然未能減輕市民的擔憂,因為事態一些情節太過離譜,以梁振英的說法,顯示他連了解事態也不會做,這樣的消極做法,無助恢復市民對廉署信心。
「廉政門」 暴露問題 廉署應該做全面體檢
廉署成立39年,它在政府體制地位獨特,權力超然,雖然幹出了成績,使肅貪倡廉植根香港,不過,廉署畢竟是一家老店,香港政治、社會幾經變遷,廉署原來的皇曆是否仍然符合現實情勢和需要,我們認為是時候作一次檢討,特別是「廉政門」暴露出來的問題,更顯得對廉署來一次體檢的重要和必要性。
廉署昨日就「送食品並非送禮」承認錯誤、向公道歉,這是廉署成立以來,首次就處事不當向公眾道歉,這是里程碑式的變化,顯示廉署中人也因應情勢,調整身段。期望這個道歉,是白韞六真正面對問題,顯示決心和魄力整頓廉署的開始;須知道自己人查自己人本已較難取信於公眾,若白韞六未能把握機會自行清理門戶,勢將要由外力介入,因為我們有一個願望,就是廉署可以重新站起來,市民也毋須擔心廉潔社會不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