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8月14日 明報 港聞版>
已婚台灣籍工程師,上月於國泰航空由巴黎返港的航班上,先後向女乘客及空姐施以胸襲及摸臀。被告聲稱因患心理病,在機上逾10小時未有服藥而病發犯案,昨在荃灣法院承認非禮罪名,惟裁判官閱畢案情後,認為被告明顯有意圖犯案,判其入獄3周。
尾隨女乘客上廁所胸襲
今年7月26日,被告張通賢(57歲)和兩名事主乘坐國泰CX260航班由巴黎返港。約午夜時分,女乘客X去廁所時被告尾隨,更排在X背後不停搭訕。 X未有理睬被告,但被告愈貼愈近,當X一轉身,突然感到被告碰到其胸部。X立即走開,當她走進廁所時,被告將手放在其臀部又按又揑。
要求吃葡萄 摸空姐臀
另一名空姐Y於晚上11時在機艙走動,經過攔着去路的被告,亦遭被告從後摸臀。至凌晨1時30分,Y在廚房工作時,被告突然出現要求要吃葡萄,當Y準備好後,被告卻又突然說不用了,並伸出右手摸Y的左臀。
稱患心理病 官指有意犯案
女乘客X遭非禮後沒有立即投訴,至落機時見被告坐在她前方,要求被告道歉不遂,始向機組人員投訴。而空姐Y第二度被非禮後立即向同事投訴,被告離開機艙後被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誡下否認控罪,聲稱「我什麼都沒有做,我沒有碰過那女子!」
被告妻子昨由台灣來港聽審。被告透過代表律師求情指自己有心理病,缺乏自制能力,加上坐飛機超過10小時未有服藥而病發犯案。裁判官閱畢案情後認為被告是有意圖犯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非禮為嚴重罪行,決定判監21日。
【案件編號:TWCC1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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