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在本年9月初公布的《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列出22個問題,邀請公眾發表意見。第一個問題與供應主導和公營房屋佔6成有關。
督導委員會建議新的長遠房屋策略應以供應主導,而新增供應的房屋應以公營房屋佔多(佔總供應的6成)。
28萬個單位 足夠中低收入戶?
供應主導策略(supply-led strategy),是希望透過增加新房屋單位的整體供應量,以處理香港目前因供求失衡,而導致私人住宅物業價格和租金均令市民難以負擔的問題,同時回應公屋輪候冊人數急增,資助出售房屋超額認購等問題。
自長策諮詢文件公布後,坊間常見的疑問,是不明白當局如何估算出47萬作為未來10年房屋總供應的規劃目標,更質疑當中的六成(即28.2萬單位,平均每年建2.82萬單位)屬公營房屋的規劃供應目標:為甚麼公營房屋佔總供應的六成,而不是五成半或六成半或其他比例?而28.2萬單位,又是否足夠滿足中低收入家庭的迫切住屋需求?
當局認為「面對目前供求失衡的問題,以及持續減弱的負擔能力,政府有充分理據增加公營房屋(包括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的供應。」按現時長策所建議10年內增加的公營房屋量,屆時公營房屋單位及當中的住戶總數,佔全香港總數的百分比將達至哪一個程度,未見當局透露。
筆者能抓到的一點綫索,是長策諮詢文件第3.3(c)段的文字:截至2013年3月底,公營房屋單位(包括香港房屋委員會及香港房屋協會的出租及資助出售單位)約1,157,700個,但這數目只佔全港房屋單位總數的44%;而居於公營房屋的住戶總數約為1,091,200個,佔全港住戶總數的46%,即仍然少於一半。
當局未承諾 供應不達標又如何
上段引述長策諮詢文件的文字,或可幫助大眾明白當局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的目標,督導委員會列出有關公營房屋單位總數及公營房屋住戶總數均少於全港總數的一半,是否有「潛台詞」,即日後將公營房屋單位總數及公營房屋的住戶總數逐步增加至全港總數的一半或略過半數,值得社會大眾注視及討論。
至於私營房屋佔總供應的四成(即10年建18.8萬單位,平均每年建1.88萬單位),筆者不知政府又有甚麼板斧令只願回應房地產市場狀況,而不會理會政府的「計劃式私樓供應目標」的地產商,跟隨計劃年建1.88萬單位呢?
根據筆者的理解及分析,長策督導委員會雖然建議以供應主導,作為本港的長遠房屋策略,但在訂定具體的房屋總供應規劃目標時,督導委員會其實相當謹慎,不會大幅度地增加公營房屋供應量(尤其是資助出售房屋),以免令到全港住戶當中,超過一半已擁有自己物業的住戶的物業價格大跌。
當局也沒有向公眾作出任何承諾,在整體房屋需求未有改變,但私營房屋總供應(或年均供應)仍少於當局原定的規劃目標時,以增加公營房屋供應來作補充。由此可見,當局的所謂「供應主導策略」,其實已一早自縛手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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