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 星期五

敢向自己開刀 中共改革才有成

<轉載自20131122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三中全會聚焦  撰文:易憲容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結束3天之後就已經公布。公布如此之快,體現了中央對這次重大體制改革全面啟動的決心。
改革迅速公布 體現啟動決心

《決定》全文發布,讓市場看到未來中國體制改革的前景與方向,而與以往相比,《決定》這樣快公布於世,也顯示中央高層對該新一輪重大體制改革的態度及雷厲風行力講求實效的新風氣。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決定》涵蓋了16個領域、60條具體任務。文件內容以當前及未來十年全面體制改革極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主綫,規劃到2020年。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防及軍隊,具體部署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和舉措。

從內容來看,改革範圍之廣、改革層面之多、改革領域之寬、改革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其目標就是通過重大的體制改革讓中國社會全面地向「市場化」轉型,並建立起有中國特色現代化的國家治理體系。就如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改革開放、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樣,同樣確立中國成熟的市場體系的基本框架。它將影響中國未來10年的經濟發展與繁榮。
體制改革展開 超出市場預期

《決定》的精神主要表現為三大基本特徵:
第一特徵,是以當前及未來十年全面體制改革極待解決的重大問題為主綫展開,而且對這些問題都有明確論斷,甚至許多論斷完全超出市場預期。如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提法、到嚴格強調產權界定清晰性、國有企業的公共服務性、允許農村集體土地進入市場、股票發行的註冊制、政府業績考核體系全面改革、建立社會房產基本信息平台、政府公共服務購買、建立個人綜合所得稅制、房地產稅立法、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及分享成果、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內陸經濟進入國際化循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司法審判檢察權獨立性、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計劃生育政策放開、勞教制度取消、中央成立深化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等。

這些不僅是當前及未來中國社會最為關注,也是影響中國市場經濟體制能否確立和中國社會經濟能否長治久安的重大問題。對於這些問題,《決定》給出清晰原則與政策思路。其中的許多更是圍繞着未來創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國家治理體制而展開,也很大程度上體現了新意和前瞻性。
全面市場化 減政府干預過多

第二特徵,是所強調深化體制改革內容為全面市場化。在《決定》中多次強調市場對資源配置所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核心性,而且強調深化體制改革的各種措施都得通過市場的經濟槓桿來進行,減少早幾年盛行的政府對市場參與干預過多的現象。
如要求建立界定清楚的產權制度,強調經濟當事人投資、消費、決策經營完全的自主性,要求建立起市場公開透明的信息收集與披露系統,強調建立最大範圍內的市場價格運作機制,要求用者付費原則,全面界定政府職能等。還有,對自然資源使用與生態補償,就得通過有效的市場價格機制,全面實行使用資源用者自付原則及誰破壞和污染環境誰付費原則等。

《決定》要求體制改革的全面市場化,它對中國未來社會經濟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影響。
強調公平競爭 分享改革成果

第三大特徵,是強調深化體制改革的公平公正性。深化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全面激發整個社會每一個人勞動創造的積極性,讓社會財富湧流,讓每一個國民能夠分享到這種改革的成果。
如強調市場的是公平競爭,企業競爭不存在所有制的歧視和不同的企業在權利、機會、規則上是平等,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公正與均等的,在收入分配上逐漸提高勞動力要素在整個要素分配中的比重,而再收入分配上強調對弱勢民眾利益的保護,對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保護,重點增加弱勢地區的政府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幫助農民增加收入等,都體現了落實市場公平公正的原則。

《決定》這幾大特徵,表明了新一輪的中國體制改革之廣泛、之深化、力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不過,整個《決定》是建立在改革者能夠對自身大公無私革命的基礎上,對此,現有的制度設計能保證嗎?對此,不知中央政府有沒有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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