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預算案除了派糖 還有很多應該做

<轉載自2018324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撰文:李兆波 香港中文大學國際貿易與中國企業課程(IBCE)聯席主任及會計學院高級講師>

今年財政預算案,中產最為高興,因為即使N無人士可獲派4,000元,但中產可獲退稅退差餉,最高為4萬元。但老實說,一些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實在不應獲退回多於一個物業的差餉,在有大數據的今天,不難作出更合理的退回。

印花稅過時不合理 須檢討

撇開派錢的問題,預算案未有對香港較長遠的財政收入系統部署,這較令人失望。首先是印花稅的收入。政府在印花稅的收入豐厚,但印花稅的稅率是多年前制訂的,原本約235萬至300萬元物業的印花稅率為1.5%,約329萬元400萬元為2.25%443萬至600萬元為3%等,這是2010年時製訂的標準,(買第二個或以上住宅物業更一律要繳交物業價格15%的從價印花稅),而由於樓價高企(動輒要600萬元以上)便要付3%稅率,即18萬元,樓價達672萬以上,稅率更是3.75%,即800萬元的住宅便要繳交30萬元的印花稅,對於要居住的本港居民來說,是不公義的稅款。

這過時、不合理及不公義的印花稅率,實在比起薪俸稅率及稅階更有檢討的必要。

另一方面,我多次建議為擁有多個住宅的業主採用累進的物業稅,即是如擁有超過3個物業的業主,物業稅加倍,之後每多一個的稅率比之前的一個乘1.5,打擊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此稅可以增加住宅物業的供應,也令社會更公平。

代繳學費 更顯對青年關懷

預算案中有一項極具爭議的是為DSE考生代繳考試費,它本身的理念是好的,但卻引發「全民報考恐慌」,令當局後來須將措施資格收窄至學校考生,爭議才告平息。其實,政府經常說重視年輕人,雖然資助大學的學費已有20年沒有加價,但每年42,100元的學費,加上其他費用對低收入的家庭卻是個不輕的負擔。認識一位學生,他的父母不在世,要自己兼職工作以幫補生活,政府的Grant and Loan不足夠他的生活及學習,如果政府可以代繳一半的學費,或一年的學費,但以4年大學中的一年為限,涉及的費用約為30億元以內;這是第一年的情況,之後只是約每年7億元,政府實在可以負擔,而年輕人也會感到政府的誠意,特別是在大學內的年輕人,減少他們對社會的不滿。

開新稅擴稅基 免傾斜土地收入

最後一項是談了多年卻未有具體行動的稅基狹窄問題,政府的收入太依賴地價收入、印花稅及利得稅,三項主要收入已佔政府收入的60%,當經濟不景時,這三項收入大跌,回復到赤字的情況。另一方面,政府的財政思維多年以來是這樣的:經濟好景時市民要求派糖,經濟不好景時又要求有振興的措施,即是在任何的時間不可能有新的稅項。長遠來說,政府要開徵新的稅種,而一些和環保有關的,甚至是銷售稅也可行。

有人認為銷售稅會對窮人不利,但政府可以以現金津貼的方式來回贈給他們。始終銷售稅稅額較低而徵收期長,比現時政府在你置業時插你一刀好,因為你付的印花稅比起你一生交的銷售稅還要多。

稅項不止帶來收入,也可以有效地分配財富及改變一些行為。例如香港愈來愈多車,特別是私家車,私家車的牌費實在老早有增加的必要,又或如深圳般在繁忙路段向只有司機一人的私家車徵收額外的費用,更由科技去監察。總之,財政預算案除了派糖外,可以做的實在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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