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 星期六

張志軍最快下月訪台 高層互訪累積互信 續創習馬會條件

<轉載自2014215 明報 加東版 中國>

對於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表達上半年訪台的意願,總統府與國安系統早在「張王會」前已就此多次進行沙盤推演,評估這是主管兩岸事務首長建立互訪的慣例,也就是累積兩岸互信的一環,都是替「習馬會」持續創造條件。至於張志軍訪台時間,有可能安排在34月間登場。

據《中國時報》報道,據透露,基於兩岸對等,由於王郁琦登陸造訪南京與上海,張志軍訪台也不會到台北,而是選擇訪問兩個城市,馬英九總統也不會安排接見張志軍,仍與王郁琦安排另一場「張王會」。

至於張志軍訪台時間,依雙方默契是「愈快愈好」,有可能安排在34月間登場,相關細節仍待兩岸磋商。而3月中旬,駐美代表金溥聰將返台接任國安會秘書長,府方指此人事佈局是因應「兩岸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

北京APEC 努力空間

針對張志軍向王郁琦表達北京APEC不適合舉辦「習馬會」,陸委會目前也沒有其他方案。總統府昨態度轉為低調,僅說以陸委會說法為主,不願多生枝節。

另有國安人士認為,「習馬會」並未完全觸礁,兩岸應持續創造條件,例如應持續推動兩岸高層互訪。

此外,由於年底APEC在北京登場,依慣例,每年APEC主辦國都派特使赴台送邀請函。國安系統研判,北京應會派特使赴台送交邀請函,屆時馬英九是否接見、由誰出席,仍待兩岸進一步磋商。

朝野立委認為,此次王郁琦出訪是兩岸官方交流的起頭,建立常態聯繫機制,有其意義。但「習馬會」還需考量國際、國內因素,還在未定之天。

張王會 立委多表肯定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表示,「張王會」只是開始,雙方背後仍有猜疑,「習馬會」等政治敏感議題,無法在一次性的會談就有結論;但「張王會」是否能延伸,如部長級交流,兩岸官方互動是否因此增加,是未來觀察重點。

兩岸政策協商可以面對現實、互稱官銜,並建立陸委會官員可以直接電話連繫,國民黨立委丁守中認為,算是前進一大步。至於「習馬會」要在APEC舉行,馬、習要在國際場合會面,本來就不太可能,還有繼續努力的空間。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指出,「張王會」建立起經常性、制度化的交流方式,有其意義,可促進雙方關係正常化,但前提是不能有特定的政治目的。尤其習馬會不要一廂情願,如果是為了造就某人歷史定位,凌駕於國家利益之上,將會誤判情勢,帶來風險。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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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判字號: 最高法院 102 年度 台抗 字第 773 號刑事裁定 [被引用 2 次]
    裁判日期: 102.08.29
    裁判案由: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定應執行刑
    裁判全文:
    最高法院刑事裁定       一○二年度台抗字第七七三號
    抗 告 人 陳俊龍
    上列抗告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案件,不服台灣高等法
    院中華民國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定應執行刑之更審裁定(一○
    二年度聲更字(一)第二七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抗告駁回。
    理 由
    一、按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
    ,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應執行之刑期,刑法第五十一
    條第五款定有明文。至所定執行刑之多寡,屬實體法上賦予
    法院依個案自由裁量之職權,如所為裁量未逾法定刑範圍,
    且無違背公平正義情形,即無違法可言。
    二、原裁定以抗告人陳俊龍犯如其附表所示之罪,分別經法院判
    處罪刑確定,合於定執行刑之規定,因依檢察官循抗告人請
    求之聲請,定其應執行有期徒刑四年,未逾法定刑範圍,亦
    無違背公平正義情形,於法核無不合。抗告意旨以所定執行
    刑過重,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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