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昨日向沖繩縣那霸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向2010年駕漁船在釣魚島水域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相撞的福建籍船長詹其雄索賠1429萬日元(約108萬元港幣)。外交部昨日回應此事,要求日方停止挑釁,糾正錯誤。
「撞船事件」索償期將過
撞船事件發生後,日本政府稱海上保安廳巡視船「與那國」和「水城」號外板等在撞船事件中受損,損失1429萬日元,於2011年2月向詹索賠遭拒。日本國土交通相太田昭宏昨日表示,將對詹提出損失賠償訴訟,並向民眾公開當時的影像。日本媒體報道,根據日本法律,損害賠償請求權有限期限是2年,因此在本月20日到達期限前,日方決定提起訴訟,繼續向詹其雄索償,訴訟狀昨午遞交至那霸地方法院。
2010年9月,詹其雄和下屬14名船員駕乘「閩晉漁5179號」拖網漁船在釣魚島海域進行捕撈作業,遭到日本海保船驅趕後兩船發生碰撞。詹其雄與其船員在日本被關押10餘天後,由中方專機接回。此前,日方一直未有公布撞船錄影片段,但近日前海上保安官一色正春日將之發布至短片網站。據悉,一旦提起訴訟,任何人都可在法院觀看影像,因此日方決定向民眾公開。日本新聞網稱,日政府向非疑犯索賠是超乎尋常的,這也是日本海上保安廳巡視船受損的第一例民事訴訟案。
外交部斥日興訟屬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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