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3年3月13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樓市出招 撰文: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拓展總監>
政府對樓市的加辣招出台之後,樓市已開始有反應。
按照地產代理所提供的數字,最近二手住宅物業成交大幅萎縮。而十大屋苑在早前的星期,有些更要捧蛋,沒有成交。地產代理預計,上月的總成交可能創回歸以來的新低,比沙士時期的樓市還要差。
出招減泡沫 恐變打爆泡沫
要明白做好樓市管理,要從供與求兩方面一起進行。政府的加辣招主要是需求管理、減少需求,希望樓市回落。但只要賣家是有實力,不甘心低價賣樓,那麼樓市的調整,便會先由成交量開始,成交量先下跌,直至賣家願意減價套現。這種先由量才到價的調整,便是香港樓市的特色。
二手住宅物業交投量大幅下跌,初步符合政府的預期,而樓市最終是否由量先調整,然後再由價調整,現在判別措施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似乎言之尚早。但市場的變化,往往是意料之外,這些辣招最終為市場帶來甚麼效果,仍有待觀察。
政府再出辣招的目的,是要扭轉市民對樓價上升的預期,而要改變市民的預期,單是辣招是不夠的,市民要看到樓價下跌,而且要跌得夠多,跌得夠快,人們的預期才會改變,而這亦是吊詭的地方。政府出招是希望樓市減少泡沫,但既然泡沫已形成,這些招數最終可能把泡沫打破,這樣反而對於市場有深遠的影響。
樓市的參與者有三類人,包括⑴投機者、⑵投資者及⑶用家。而現在的印花稅,就已經有好幾種,包括從價印花稅(SD),買家印花稅(BSD)及額外印花稅(SSD)。印花稅(Stamp Duty)原本是政府稅收之一,任何民間的資產買賣,政府也可以徵收印花稅。透過民間資產轉移的活動,政府能收到稅收,以支持政府運作,因此股票買賣要收印花稅,物業買賣也要徵收。但原本對物業買賣的印花稅,只有傳統的部分,而現在徵收的,多了BSD及SSD,以及擁有多於一個物業者須徵收的雙倍從價印花稅。而明顯地,推出這些稅項主要不是從政府收入來考慮,而是另有目的,要調控樓市。
要繳多款稅項 投機者已絕迹
幾種不同種類的印花稅,改變了不同人士的買賣成本。當然入市成本愈平,更有利他們與其他市場人士競爭,而買賣成本較高的,便有可能被擠出樓市之外。新辣招下,買賣成本最便宜的,就是只擁有一個物業的用家,他們在購買第一個自住物業時,只需繳付基本的從價印花稅。以一個500萬元單位為例,印花稅要繳付樓價的3%,亦即15萬元。但假若買家是投資者,已擁有一個物業,再買的話便要繳付雙倍的從價印花稅,亦即6%,相等於30萬元的成本。如果買家以公司名義持有,要額外繳付BSD 15%,亦即75萬元,加起來要繳交105萬元的稅款,是樓價21%。如果要在首3年把物業轉手,更要繳付SSD,例如在購買物業之後在首6個月轉手,便要繳付20%的額外稅率,亦即例子中的100萬。附表可見不同稅種對不同人士的影響。
基本上,以500萬元的物業為例,投機者的買賣成本最貴,如果以公司名義持有物業,在6個月內轉手,最高要付出41%樓價的稅款。要投資收益打和,要短期樓價(6個月內)上升四成幾!所以基本上投機者已經絕迹於市場。
至於投資者又分兩類,假設他是本港永久居民,他們可以個人持有物業或公司持有物業。附表可見,以公司持有物業比個人持有物業成本要貴15%,因為要繳付買家印花稅。如果投資者與用家比較,在購買物業之成本差距,本文例子是3%至18%不等。而現實上,最高的從價印花稅稅率是4.25%,那麼投資者比起用家多付的印花稅稅款,最高由4.25%至19.25%不等。而這批用家已假設會持有物業最少3年,避開了額外印花稅。
助用家上車 小心好心做壞事
透過增加不同人士的買賣成本,去幫助用家上車,降低投資者及投機者的需求,是出於好意的做法。但要小心措施的推行對經濟環境的影響,因措施最終可能變成好心做壞事。
投機者及投資者能為市場提供流動性。而現有的稅制,把他們的需求遏抑了。而用家則相反,他們的持貨能力往往較弱,而入市意願亦是較易變化的一群,如果樓市真的掉頭向下,大幅調整,最快消失的需求往往是這批實力較差的用家。如果用家不接貨,投資者又會否肯接?因為交易成本考慮,投資者所付印花稅比起用家多最多近兩成!這表示樓價要跌兩成,投資者所付成本才與現價的用家相若,那麼樓價要跌多少,投資者才肯入市?
退市政治成本高 看政府智慧
當跌市真的來臨的話,樓市下跌預期確定,那麼投資者更有大條道理不入市,於是在缺乏需求之下,樓市的下跌幅度可以更大。
政府推出這些措施較快較急,希望撤銷之時,也要快狠準。特別是當美國開始加息之時,要留意樓市的發展。因為市場有盛衰的周期,過往香港亦經歷過。這些措施在上升周期或適用;但在下跌周期就變成毒藥。可惜政府在推出措施之時往往是滯後的,因為在市場尚未確定轉勢,任何更改措施會惹來市場揣測,政治成本相當高。如果這些措施是短期的權宜之計,便要記住它的性質是短期,到要撤銷之時便要撤銷,能否做到這一點,便要看政府的智慧。(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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