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3年7月27日 明報 港聞版>
國泰航空早前在空中服務員追討假期工資的官司中,被終審法院駁回上訴,終院昨下令敗訴的國泰負擔八成訟費,其餘兩成由空中服務員工會負擔。國泰發言人表示已向申索人提出計算假期薪酬的和解方案,工會承認已收到方案,希望今年內可解決,否則或會再興訟。
終院判國泰付八成訟費
國泰航空發言人表示尊重有關訟費的裁決,但未透露訟費金額。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認為,法庭對訟費的判決公道及可接受,並承認已接到資方有關補發假期薪酬的計算方案,但雙方對「工作天」定義仍未有共識,需與律師再研究,希望可於今年內解決,倘無法找到共識,或要再由法庭解決。
3名空服員關笑華(已退休)、胡綺薇及何潔雯爭取將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4項,納入法定假期薪金計算內。原審時勞資審裁處判3人首3項申索得直,國泰2011年上訴高院反勝,3名服務員再上訴,上訴庭改判其中3項津貼,即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及售賣免稅品佣金屬工資一部分,應納入假期薪金。國泰不服向終院上訴,但去年9月被駁回。
【案件編號:FACV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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