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3年7月10日 明報 中國版>
中國政府網昨日公布《國家海洋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透露重組後的國家海洋局將統一指揮1.6萬人的中國海警,並設立北海、東海、南海3個海警分局及11個海警總隊及支隊,在海上維權執法。
3海域分局11總隊
重組後的國家海洋局為副部級機構,仍隸屬於國土資源部。海洋局內共設11個部門。其中設海警司(海警司令部、中國海警指揮中心),負責統一指揮調度海警隊伍開展維權執法的具體工作。
海洋局機關人員編制為37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增設1名副局長兼任中國海警局局長,國家海洋局局長兼任中國海警局政委。司局領導職位44個,包含海警局副局長2名、副政委1名。
國家海洋局設置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與海軍3個艦隊相對應,以中國海警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3個海區分局在沿海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海南、廣西共設置11個海警總隊及其支隊,人員共1629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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