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12月4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港是港非 撰文: 沈帥青>
政府擬推垃圾徵費並於月底提交立法會討論。現時丟多少垃圾也不用付分毫,日後按垃圾量收費是否可行呢?外國實施徵垃圾費後成功減垃圾量的例子不少,但執行上有不少細節配合,對付違規的「垃圾蟲」。
堆填區將爆滿、焚化爐計劃觸礁,若不從源頭減廢,難以長遠解決垃圾問題。今年初政府就垃圾徵費諮詢公眾,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曾稱有約60%市民支持垃圾徵費,他昨提到在公眾諮詢中,主流意見是贊成按垃圾量收費。現時台北、首爾都是實行按量徵費,國民須付款購買專用的垃圾袋來盛載垃圾丟棄,否則屬違法,會被罰款。
環保團體地球之友估計,以每個垃圾袋約1.5元、每個家庭每日一袋垃圾計算,每月「垃圾費」約45港元。
垃圾按量收費,丟得多便要多付錢,才可達到令市民為慳荷包而主動減少製造垃圾的效果。台北2000年實施垃圾按量徵費,翌月垃圾量頓時減少43%;其他城市如北京,則採取定額收費,但每日一袋垃圾跟十袋垃圾也同一價錢,又哪有減廢動機?
垃圾問題「水浸眼眉」,大部分公眾既已認同收費,此時實施垃圾按量徵費當然是好事,可是要市民每月付數十元買垃圾袋載垃圾,說易難行,例如台北實施徵費初期,單是由市民檢舉的違規個案已有4,500宗,本港多年來慣了免費丟垃圾,可有方法執行得好?不妨參考外國經驗︰
防隨街丟棄 台北收起垃圾桶
本港一直有非法傾倒建築廢料或泥頭等問題,難以捉到違規者,若然實施垃圾徵費後,會否有人違規把垃圾丟到街上?本港有超過3,000個垃圾站,大多無人看管,又會否變成非法垃圾收容所?
台北的做法是加強人手巡查,關閉大部分垃圾站以及收起街上大部分的垃圾桶,丟垃圾「黑點」會加裝閉路電視監察,可是此舉有辣有唔辣,街上沒有垃圾桶,無論對本地人還是遊客也會造成不便,在街上加裝閉路電視來捉「垃圾蟲」,會否太費周章,又涉及侵犯私隱,港人又會否接受呢?
台灣和南韓均實施檢舉獎金制度,鼓勵民眾舉報亂丟垃圾個案,南韓更讓舉報人獲最高80%的罰金作為獎賞,雖可加強全民監察,但港人有多大意願主動舉報別人違規成疑,最終仍要由政府想辦法監管。
專用垃圾袋 不用難發現追查
按量徵費的地區,一般都是要求市民付費購買專用垃圾袋,例如台北,但也有人「偷雞」不用專用垃圾袋。台北的垃圾車每日定時向各戶收取垃圾,由職員監察減少違規,而違規罰款最高達1,600港元,以收阻嚇作用;日本更要求國民在垃圾袋上寫上姓名。可是,本港住宅密度高,大部分垃圾集中丟到屋苑垃圾房處理,若非專用垃圾袋混在其中,也不容易發現及追查來源。
事實上,政府絞盡腦汁要市民減少製造垃圾,但數十元的垃圾費是否「夠嚇」?要減少垃圾,應從教育及加強「減廢」意識着手。
英按回收量儲分 消費享優惠
英國曾提出圾垃徵收費用但未有實行,卻採用獎勵方法,為積極鼓勵回收實施計分制,市民可按回收物的重量儲積分,可以憑積分到指定商舖消費獲折扣優惠。
在實施垃圾徵費的日本島根縣,當地政府每年向每戶免費派送100個專用垃圾袋,若然住戶用不完,可回售政府,變相有錢賺,計劃實施一年,垃圾量即減少27%。
香港人近年的環保意識已大大加強,但按量付垃圾費在香港始終是首趟,有人違規難免,與其勞師動眾檢控,倒不如在推政策前投入更多資源提升公眾意識,例如台北實施垃圾徵費前便舉辦逾340場說明會,教育國民少製造垃圾、愛護自己城市,有賞有罰,固然重要,但若可令市民製造垃圾前三思,則效果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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