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12月4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撰文: 邵宗海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院長>
中共十八大已經結束一段時日,但是它的「政治報告」涉台部分內容,還是在兩岸之間引發討論。特別是報告中有提到要「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的說法,顯示出有一份重大的政治意義。
雖然2008年「胡六點」也有提到「為有利於兩岸協商談判、對彼此往來作出安排,兩岸可以就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展開務實探討」。當然這二者之間看起來沒有多大差別,但是仔細觀察後還是看出有點不同的是︰
十八大對台說法 比胡六點積極
當前者已經倡議進入「要探討」的階段時,其效果已遠遠超過後者只在程序上作出的建議;同時前者也特別提出要「作出合情合理安排」,若配合後面下文提到要商談「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以及「兩岸和平協議」的簽署,那就更具積極意義。
在這裏若用國台辦主任王毅的看法,來對「兩岸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以及「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作一解讀,他是說「合情」就是照顧彼此關切,不搞「強加於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礎,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特別具有意義的是,在這裏所謂「照顧彼此關切」,如從台灣願意配合的角度來看,當然是希望北京對台北的期待能多一份理解︰那就是對兩岸再進一步深化的交流甚至於整合,應多給予對等與尊嚴的對待。而且更重要的是,北京需要正視目前兩岸分治的現實,對於「中華民國」的存在,北京必須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京不強加於人 台不一中一台
至於說不搞「強加於人」,若這是北京對台灣民情反應的醒覺,那麼對台北來說,它就是希望能看到北京有些話語權,如「一國兩制」的倡導,不妨可暫擱置。畢竟這是兩岸「統一後」北京建議的模式,當台北在目前尚未表態是否要走上「統一議題」的談判桌前,或台灣尚未表達願意接受這種「統一後」的政治制度前,實際上過度的倡導,不具實質的意義。
加上這種在時間點上還是屬於比較遙遠的模式,當在台灣被提倡近30年來一直沒有太強的市場共鳴時,北京真的可以暫予不提。更何況未來整合的模式應該是由兩岸共同來研商,而不是北京單邊的主張,只有做到這一點,這才能叫做是「合情」的安排。
由於王毅對「合情」是說要「照顧彼此關切」,所以不是只要求北京如何照顧台北的關切。台北若是基於對等的原則,也應要照顧到北京的關切。
至於北京會有甚麼「關切」,依作者的初判,其實就是王毅對「合理」的解讀︰必需要恪守法理基礎,這個意思就是要尊重兩岸當局的現行規定,雙方的憲法或相關法律,它們都規範了台灣與大陸同屬一個中國的框架。那麼下一步再從北京的角度來看所謂的「不搞『強加於人』」,其實一言敝之,就是希望台北不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
非中央與地方關係 平等協商
因此,就「合情合理的安排」說法而言,王毅固然作了解讀,但是因為他沒有另外詮釋出「兩岸在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所以外界就只了解前者被解讀的看法,而對政治報告中「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整段句子的理解還是一知半解。這如何解讀,實際上對兩岸一旦必須面對政治議題談判時的定位問題來說,可能比「合情合理安排」的說法,更具迫切性。
不過,作者以中共過去對台的說法來解讀,這應可放在下面三個層面來觀察︰
一是兩岸今後將在「不是中央與地方關係」前提下進行平等協商;
二是兩岸是「國家尚未統一的特殊情況下」的二個「當局」,大陸必須正視台灣尚未與大陸統一並一直存在的現實;
三是這將是一項在統一前兩岸政治定位的「權宜安排」,主要是讓台灣在走上政治談判桌上之前,感到有受到大陸「對等」對待的合情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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