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

廉航投訴167宗 年增兩倍 消委會籲考慮延誤滯留外地風險

<轉載自2013219 明報 港聞版>
廉價航空服務日漸普及,投訴亦隨之大增。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共接獲167宗有關廉航的投訴,較2011年急增近兩倍,單是今年1月已達29宗,主要與航班延誤或取消有關。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廉航時應考慮航班延誤以至滯留外地的風險,如要出席重要約會,廉航未必能確保如期抵達目的地。
機場管理局資料顯示,去年在香港機場升降的廉價航班達2.03萬架次,服務旅客達330萬人次。

航班取消 退款需半年

投訴人陳先生在20116月初,從網上以2064元預訂該月24日往上海的廉航機票,其後收到短訊通知航班取消。陳兩度致電航空公司要求賠償,第一次未能接通,第二次則被職員以惡劣態度拒絕。陳其後要求退票,但職員聲稱需時26個月,其中60元手續費更不可退回。陳遂向消委會投訴,公司才向陳致歉及全數退款。

林小姐在20119月從廉航網站以1319元訂購香港至菲律賓的來回機票,完成交易後,卻收到兩封確認電郵,因而感到疑惑,遂致電信用卡中心查詢,發現帳戶被兩度扣款,林隨即向消委會投訴。航空公司其後承認出錯,全數退款。

突發情况 隨時等過夜

消委會去年接獲有關廉航的投訴中,64宗涉及航班延誤或取消,較前年的6宗大增。消委會指出,由於票價低廉,航班一旦延誤或取消,廉航公司通常無法安排轉乘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要乘客等待下一班航機。

消委會副主席何沛謙指出,有些廉航公司一日只為某一航點提供1班機,乘客隨時要等過夜。

消委會上月亦比較7間廉航公司的服務條款,發現部分航機不會免費提供行李付運,亦不包括飛機餐,就連選擇特定座位也要加錢。何沛謙指出,廉航服務按用者自付原則收費,消費者應細閱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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