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0日 星期五

海牙法院﹕有權審理南海主權爭議 分析指對中國一次重大打擊

<轉載自20151030 明報 加東版 中國>

位於荷蘭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29日稱,有權審理菲律賓提出針對南海主權爭議的訴訟。有分析指今次裁決,是對中國一次重大打擊,中國隨後再次表明,不會接納或參與相關仲裁。路透社報道稱,中國外交部30日敦促菲律賓回到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南海有關爭端的「正確道路」上來。

中方再促菲談判協商解決爭端

菲律賓於前年1月將南海爭議提交常設仲裁法院,質疑中國對南海的主權主張,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具有法律效力,又要求釐清中國在南海佔有部分島礁,不會因此產生領海,或構成主張擁有領海的條件。

常設仲裁法院29日指,中國及菲律賓都是聯合國海洋公約的締約國,要遵守公約解決爭端的規定。而菲律賓就帕納塔格礁,即中國所稱的黃岩島的主權爭議單方面提出仲裁,並無構成濫用程序。法院亦不接受中國提出仲裁法院沒權審理案件的觀點,指菲律賓不是尋求法院,就兩國有主權爭議的南海島礁,裁決主權誰屬,也未要求法院為南海劃界,但同時指中國不參與仲裁程序,不會剝奪法院的管轄權。

法院最後決定有權審理菲方提出其中7項呈請,當中有4項圍繞在黃岩島、美濟礁、仁愛礁、渚碧礁、南薰礁、西門礁、赤瓜礁、華陽礁與永暑礁的屬性與海洋權利,另3項為:大陸非法制止菲國漁民到黃岩島海域謀生、大陸未盡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以及大陸執法船以危險方式航行造成衝撞菲船風險。

至於其餘7項呈請,包括菲方對大陸歷史依據、南海九段線效力以及海洋權利的挑戰、大陸非法干預菲國行使主權、以及大陸填海造島工事等,法院稱因為它們「必須與實質事證作一併考量」,需要進一步研究,是否擁有管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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