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審計地方債 為財稅改革鋪路

<轉載自201381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北京觀察 撰文: 林美芬>
國家審計署728日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要求,審計署將組織全國審計機關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
此次全面審計全國地方政府債務,目的是為地方政府債務進行「摸底」,為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財稅體制改革,提供決策支持,也凸顯中央對地方政府債務黑洞的憂慮。
地方債黑洞 中央須「摸底」
中國的地方政府債務規模究竟有多大,至今仍是一個謎,是一筆糊塗帳,至今仍未有一個全面的、準確的數據。
2011年,國家審計署首次組織對全國地方債務進行審計,對31個省的省、市、縣三級地方政府的債務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債務規模為10.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
不過,審計署副審計長董大勝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表示,根據國債、外債等數據測算,各級政府的負債應該在15萬億至18萬億元。而財政部前部長項懷誠在海南博鰲論壇上估計,全國的政府債務超過20萬億元。
中國銀監會主席尚福林6月在上海陸家嘴論壇上透露,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貸款餘額9.59萬億元。
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7月首次公布其對中國政府債水準評估稱,2012年廣義政府債務已超過國內生產總值(GDP)的45%;而據渣打銀行發布的《亞洲債務大起底》報告估算,截至2012年末,中國政府債務佔GDP78%
從各個數據的差別來看,地方債務確實是糊塗帳,而美國著名汽車之城底特律(Detriot)日前申請破產給中國帶來了警示。盡管中國不可能允許地方政府破產,目前風險仍然可控,但為了防範風險,政府有必要摸清地方政府的家底。
36城市 9個債務率逾100%
這次是新一屆政府上台後,首次對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進行全面審計,目的是對地方債務的真實情況進行「摸底」,以便對為未來如何解決問題,以及三中全會財稅體制等改革,為決策提供較準確的數據支持。
事實上,在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後,中央政府在08年底推出兩年4萬億元(人民幣,下同)的經濟刺激方案,並實施極度寬鬆的貨幣政策作配套,這導致地方融資平台公司如雨後春筍湧現,而0910年兩年新增貸款合計達到18.6萬億元,地方債務迅速膨脹。
為了防範地方債務風險,2011年,國家審計署首次組織對全國地方債務進行審計。於去年底及今年初再抽查審計36個地方政府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情況。
本月開始的審計,覆蓋面更廣,將對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政府性債務進行徹底摸底和測評。
前兩次的審計結果顯示,面臨較大的償債壓力,債務風險凸顯。其中,36個城市之中,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了100%,最高達到188.95%。如果要是加上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債務率最高的達219.57%
審計發現,一些地方通過信託、融資租賃、BT(建設——移交)和違規集資方式變相融資現象凸出。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而且籌資成本高,隱含新的風險隱患。
審計又發現,部分地區償債能力不足,一些省會城市只能能通過「舉借新債償還舊債」,部分地方債務以賣地收入作為償債來源,而銀行是地方債務的最大債權人,36個地區的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銀行貸款佔78.07%
地方政府債台高築,與現行的財稅體制有莫大的關係,凸顯財稅體制必須進行改革。
增地方分稅 平衡財權事權
目前的財稅制度,是1994年朱鎔基推動的分稅制改革,核心是加強中央政府對稅收來源的控制,即財權集中到中央,提高中央財政收入佔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削弱地方諸候財權,以解決中央和地方之間長期存在的利益矛盾。
在分稅制下,財權集中中央,但事權在地方,目前所得稅60%上交中央財政,40%留給地方財政,這導致地方政府財政緊張,為了社會發展和GDP政績,地方政府只能靠賣地和發展房地產經濟,並通過融資平台等方式籌集發展資金。
因此,如何提高地方在分稅制的比重,平衡中央與地方在財權和事權,為地方建立穩定的收入來源,建立完善的市政債制度,逐步放開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都是未來財稅改革的方向。事實上,地方債務透明,才能更好防範風險,但目前,全國僅6個較發達的省市獲准可以自行發債。
財政部長樓繼偉711日在中美戰略經濟對話發言時披露,中國正在醞釀財政改革,總的方向是:調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支出責任,適當增加中央政府的支出責任;完善稅收制度,構建地方稅體系。重點是推進增值稅,實現減稅轉型;加快預算制度改革,健全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預期將在今年秋季召開,財稅制度改革將成為重點。此次摸清全國政府債務,將可以為財稅等改革方案,以及如何解決地方債務危機,提供決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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