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1日 星期四

比例代表制: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轉載自201381 明報 筆陣版 撰文: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6月中,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在一個網台節目中分析,今屆政府施政比以往困難,原因之一是議會內建制派及民主派均出現分裂,走向激進。到了2020年,若立法會議席全數由普選產生,將令政黨分裂得很細,對政府施政不利,重大政策出台將難以落實。
 
林煥光提出2020年普選立法會方案,建議全面取消功能界別,議席全由直選產生,當中三分之二議席以簡單多數票方法選出,其餘則維持由現時比例代表制選出。他說,此舉可以減少議會內政黨數目,較易爭取共識,配合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行政和立法同樣由選民直接授權,有望解開目前政治僵局。

當選門檻低至6%

不錯,採用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隨着選區議席增加,當選的門檻愈來愈低,確會鼓勵政黨分裂和細碎化,以2012年的法會選舉為例,在五大選區,香港島、九龍東、九龍西、新界東和新界西,最後一個當選議席的得票率分別為8.3%13.5%14.9%6.2%6.8%。香港島、新界東、新界西3個選區的當選門檻都低於10%得票率,而它們擁有的議席數目分別為7席、9席及9席,比起九龍東、西的5席為多。如果香港立法會推行全面普選,選舉制度又一成不變,預料當選門檻大有可能跌至3%至4%,議會和政黨的細碎化會更加嚴重。

議會和政黨的細碎化,不是一個無關痛癢的數字遊戲,那更牽涉政黨的行為模式,以至各走偏鋒的激烈政治。在單議席單票制下,如果要穩贏一個議席,理論上,你要拿到51%的選票,因此政見亦要向中間多數選民靠攏,趨向中間溫和;但若然是多議席下的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如前面所述,你要爭取的可能只是5%甚至更少的選民,縱然大多數人對你都有保留、側目,以至抗拒,也無礙你當選。那不單是激進民主派,甚至是「愛字堆」的愛國政團,都一樣有機會取得議席。

20
年前已提警告

其實,比例代表制的副作用會讓激進政團抬頭,這也不是什麼驚天新發現,西方政治理論界早有提及,而20年前,當香港有關選舉制度的討論進入白熱化階段時,筆者已經多次提及,甚至在後來提交上政制事務局的意見書中,亦有作出警告,但無奈當時掌權者短視,只看眼前利益,因而對這些警告置若罔聞,終於造成今天議會四分五裂,激進政團抬頭,政府難於管治的政治爛局。

年青一輩未必知道20年前的往事,以及選舉制度的來龍去脈,這裏有必要簡單的介紹。

比例代表制的來龍去脈

話說香港在1991年於立法局引入直選議席,最先採用雙議席雙票制,到了1995又改用單議席單票制,但無論如何改,當時在1989六四事件的陰霾,以及一片恐共的政治氣氛下,民主黨作為民主派的主要旗艦,在選舉中所向披靡,橫掃大多數議席,例如在1995年,民主黨取得42%選票,並取得20個直選議席中的12個,即60%。親中媒體和政黨,把問題歸咎於選舉制度偏幫民主黨。

1996
1月,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成立。這個由北京委任產生的委員會,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以及規定第一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在其第一屆立法會產生辦法小組的工作報告中,討論到單議席單票制這種制度,當中沒有提到它任何優點,反而批評它:一、容易導致個別政黨取得議席與其得票率很不相稱的情况,造成立法機關的「一黨獨大」,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二、隨着以後直選議席逐屆增加,選區勢必愈劃愈小,議員代表性很低,難以反映香港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實際上是「民主的倒退」。相反,在討論到比例代表制時,卻提到其優點為﹕一、比較公平,並可使少數派也有代表參政的機會,有利於各派力量的均衡參與;二、為世界各國廣泛使用。(詳情可參考拙作《香港選舉制度透視》,明報出版社;及筆者與馬嶽合著的《選舉制度的政治效果》,城市大學出版社)

從中可見,特區政府當初引入比例代表制和最大餘額法,目的是要制約民主黨,以免它可以在選舉中贏得大多數議席。1998年採納至今已經超過15年,選舉亦舉行了5次,結果,民主黨的得票率及所佔直選議席比例,均持續下跌,得票率由起初的四成,跌至如今的一成多;議席比例更由起初的六成,跌至如今的兩成,跌幅可謂十分驚人。

劉兆佳是否要負責呢﹖

所以,北京當年的如意算盤如今無疑已經超額完成,但問題是,選舉制度的影響可謂錯綜複雜,解決了一個問題,卻又往往衍生出更多的問題。當年的狹隘,只斤斤計較民主黨取得多少個議席,而看不到議會四分五裂,激進政團抬頭等的爛局,那麼,當年港式比例代表制的設計者,前輩劉兆佳教授,又是否應該為此負上一定的責任呢﹖當年,他又有否坦然向當權者作出過警告呢﹖

今天林煥光提出要改革比例代表制,無疑是踏出了一步,但正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7月初於一個公開場合被問及時所言,要變任何選舉制度,都不容易。

當年引入比例代表制可以無風無浪順利過關,是因為當時靠的是臨時立法會這個橡皮圖章,「大石壓死蟹」。但今天議會中,不少黨派都是比例代表制最大餘額法的得益者,否則的話無法順利入局,要它們自我犧牲,改革比例代表制,無疑緣木求魚,甚至可以謂與虎謀皮。只能嘆一句,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劉兆佳教授,對否?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