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8日 星期三

政黨輪替才是大和解

<轉載自2012418 明報 筆陣版 作者:盧子健 公共事務顧問>  
 
據說在特首選戰期間,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會見香港訪客時論及抹黑的問題,表示這是民主選舉發展的陣痛,甚至以台灣作為正面教材,指台灣年初的總統選舉比較理性,也比較「乾淨」。
 
不知道王光亞有沒有注意到,台灣在1996年引進全民普選總統後,在2000年和2008年先後出現了兩次政黨輪替,政權和平地由一個政黨交到另一個政黨手上。今年年初的總統選舉,國民黨的馬英九雖能連任,但民進黨的蔡英文咬得很緊,並非完全沒有機會。兩個黨的「理性」競選策略,其實是出於爭取務實溫和的台灣中間選民的需要。
在香港,在特首選舉結束後,流行講「大和解」。但不少人只不過把所謂大和解局限於建制陣營內,忽略長期在立法會大選中取得約六成選票的民主派,這種和解又怎可能大?

大和解無進展
主因意思不清

在建制陣營中,似乎只有曾鈺成較鮮明地提出大和解應該包括民主派。不過,至今民主派陣營中沒有多少人公開展現對大和解的積極回應,究竟是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大和解是現實,還是他們對和解沒有什麼興趣?

究其原因,大和解沒有什麼實質發展最主要是因為其意思是不清不楚。民主派作為一股在野的政治力量,挑戰在朝的力量是應有之義。如果當權者認為在野人士挑戰他們的權威就是搞「對抗」,這只是封建思想作祟,是自己追不上現代政治的要求。

在野的政治力量挑戰當權者不是只局限於批評,而是希望取其位而代之。這就是台灣過去
10多年來民主選舉賦予選民的權利和在野政治力量的機會。台灣的不同政黨由1980年代的你死我活逐步演化到今日的和而不同,就是因為大家都接受公平選舉、政黨輪替這個遊戲規則。

香港的問題是﹕沒有公平的選舉、沒有政黨輪替。所以香港的政治場能否達到所謂和解,關鍵就是當權者是否千秋萬代?在野政治力量是否有機會通過公平選舉上台執政?

曾鈺成在傳媒訪問中談及大和解時,針對性地提出中央是否能夠接受民主派人士通過普選成為特首的問題。在一國兩制的框架內,《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既體現一國,亦體現兩制。如果香港實行真正特首普選,除非當選人不符合《基本法》要求,看不出有什麼理由中央不任命和任用這個特首當選人。

今年的特首選舉由於建制派分裂而出現
3個候選人,亦為香港的「在朝」、「在野」勢力賦予新的意義。現時建制派中有些人大力鼓吹大和解是想重修分裂,繼續維持建制派對民主派的二元政治格局。這種思維既教條亦未必永遠符合現實。在中央大力斡旋下,無疑唐英年陣營會有相當人願意和解,但倘若我們假設唐營中有一部分人寧願保留自己獨立性,成為第三股力量,那又有何不可?這股力量沒有像民主派那樣與中央有嚴重矛盾和分歧,但可以和梁振英政府搞「對抗」,挑戰其權威,希望在2017年的特首選舉捲土重來,那又有什麼問題呢?

最近法國大選,社會黨擊敗右翼陣營重新上台執政,但其實社會黨是在近幾十年才成為法國左派的主流政黨。直至上世紀二次大戰結束後初期,共產黨一直是法國的主流左翼政治力量,但亦從來未能在選舉中獲勝上台執政。

梁振英改遊戲規則
其他人也可以

當上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與蘇聯集團的冷戰處於高峰期時,法共漸失民心,於是左翼陣營中部分人另起爐灶成立社會黨,並吸納了本來不會支持左派的部分中間偏左人士,逐漸發展成為與右派主流平起平坐的政治勢力。

香港的政治格局亦未必一成不變,既然梁振英可以改變了建制派內的遊戲規則,其他人為何不能?如果說建制派分裂,民主派更是早已分裂。如果
2017年有真正的特首普選,就不能排除香港政治力量出現更大規模的分化和改組的可能。

2017年,如果有真正的特首普選,而如果梁振英又競選連任,在野政治力量當然會挑戰在朝者,選情一定激烈。真正的和解就是如果出現這種情况,中央不會表態傾向某個候選人,中央願意接受政黨輪替,中央不怕經歷民主選舉所帶來的陣痛,使一國內能實現激烈爭逐但相對理性和乾淨的選舉。

有這樣的大和解,香港才能從回歸後的種種政治矛盾解放出來,輕裝上路,集中社會意志建設經濟與文化,成就另一個神話。在北京、在香港的當權者、從政者有這種胸襟、視野和智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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