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0日 星期四

安全衛生劏房 解燃眉急合情合理

<轉載自2017720 明報 觀點版 撰文:何濼生 珠海學院商學院院長>
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提出考慮資助社企租用唐樓,再以成本價劏出數間房,以23年租約租給有需要市民。陳帆強調:政府最重要是解決市民困難,劏房只要合法、安全、衛生就沒有問題。
其實在香港劏房本身並非違法。我們覺得住劏房的人很慘,主要是因為很多劏房環境惡劣,空氣混濁不流通,夏天溫度動輒35度以上,眾多住客擠迫在細小的空間又要共用廁所浴室,安全又沒有保障,呎租卻堪與豪宅相比,還往往遭濫收電費水費。陳帆落區目睹劏房住客苦况,哽咽強忍眼淚表現誠懇。他提出以安全衛生劏房去紓解問題,堪稱實事求是,值得一讚。
取締劏房 只會害苦劏房客
相反,「離地」的官員會不理後果,總之不合法就要取締。殊不知這樣做只會害苦了劏房客,對改善他們的處境毫無幫助,首當其衝的或會流離失所露宿街頭。由於取締了非法劏房,劏房租金進一步攀升,仍留住劏房的人士生活只會更困苦。
不論合法非法,劏房業主近年肯定享受豐厚利潤,因此往往會被視為剝削者。陳局長的建議會被一些人認為等同把劏房合法化、合理化,間接鼓勵投資者製造更多劏房應市。但劏房本身並非不法。如果投資者按法定要求,營造更多合法安全衛生的劏房應市,客觀上只會壓抑劏房租金的上升,又會提高安全和衛生,有什麼不好呢?
陳帆提出「廉租劏房」的概念,建議由社企負責操作,不失是一個行政上較簡單的做法,亦有先例可循。社區組織協會曾於長沙灣以10,500元租入一個單位,並將單位間開為4個約100多呎劏房,然後以每個2000多元租給4個家庭,遠低於市值租金。由社企負責操作,政府便可不用審核申請人的資格和決定如何在「僧多粥少」下公平分配劏房給合資格人士。
開徵「暴利稅」 值得考慮
本來,經濟學告訴我們,最公平最高效的分配方式應是「審定資格、價高者得」。由於大家都合資格、經濟條件相若,最需要這些劏房的人士會最願意出高價。競價分配是最物盡其用的方法,但會給人牟利損害窮人利益的印象。由不牟利的社企負責分配單位,政治上必定會更討好市民,亦更為公民社會接受。

此外,若經營劏房帶來暴利,政府其實也可開徵「暴利稅」。「暴利稅」的目的不是完全徵收所有利潤、毁滅投資劏房的動機,而是把稅後的利潤率降回較合理的水平。多徵的稅可用作扶貧,值得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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