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最高法院28日發布《關於切實踐行司法為民大力加強公正司法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內地司法體制改革正式進入加速階段。有消息人士稱,司法改革的具體方案將於年內公布,這將是中共開啟的第三輪大規模司法體制改革。
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牽頭主導
在黨代會結束的一至兩年內開啟覆蓋整個司法系統的司法改革,是胡溫時期的慣例。2004年與2008年,中共相繼進行了兩輪司法改革,改革方案由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負責制訂。中央政法委書記一般兼任該小組組長,各司法部門為小組成員單位。 此輪司法改革的模式仍將參照以往,即由中央政法委牽頭並主導,聯合各部門協商討論,最終擬出方案。
根據公開消息,今年4月,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赴浙江調研,官方報道孟此行重點是探討如何深化司法改革,他在座談時提出了「穩步推進司法改革,力解決好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公信力的深層次問題」。
學者:改革力度遠超前兩輪
有學者表示,本輪司法體制的改革力度將遠超過之前兩輪,主要表現在一些觸及司法體制的問題將被正式提出,例如法院如何獨立行使職權、擺脫行政干預等。在最高法28日發佈的《意見》中,「堅持依法獨立審判」被置於重要位置。《意見》中提到應「堅持抵制各種形式的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上級法院要堅持下級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
「最理想狀態是保護人權」
分析人士稱,這份有「周強一號文件」之稱的《意見》,已經暗示了本輪司法改革在法院層面的部分內容,具有風向標意義。新一輪司法改革可能在基層法院的人事權、財政權方面有所涉及,目的在於擺脫地方行政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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