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 星期二

資助房設入息下限 杜絕「零收入」

<轉載自201325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港是港非 撰文: 沈帥青>
置安心綠悠雅苑備受歡迎,卻連帶吸引一班零收入或極低收入者申請,分析認為大多是須靠家人財力置業的年輕人,令社會漸見是否要設申請入息下限的討論。
資助房屋單位緊絀,優先協助最有需要者合理,設入息下限又有何不可?
父母助置業 英美漸趨普遍
青衣綠悠雅苑超額認購逾10倍,房協主席鄔滿海日前指出,在接獲的5.83萬份申請表中,有超過2,000個申請者屬於零收入或極低收入人士。本報上月也有報道指出,申請者中更不乏零收入、零資產的「雙無單身」,相信是有不少父母為未投身社會的年輕子女,代付首期及供款。
現今父母財政充裕,可是子女卻受壓於高樓價,置業難,於是在本港抑或外地如英美等,父母協助子女置業的現象也是愈來愈普遍,包括代付首期,甚至是全數支付(見表)。
若然父母以財力協助子女購買私人住宅,自然是他們的選擇,他人無從置喙,可是若然他們搶購有公帑資助的公營房屋,且子女又沒有收入或只有極低收入,便惹來爭議:他們尚未工作,是否有還款能力?再者,他們只是「代買族」,背後的父母卻有可能超過入息限制或資產限制,納稅人為何要資助他們上樓?他們是否真的有迫切住屋需要?
鄔滿海便認為,要研究為資助房屋計劃設入息下限。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則在日前稱,會進一步分析資助房屋計劃的申請者資料,以決定應否設入息下限。
外界對此反應兩極,在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委員蔡涯棉便認同設入息下限,指出若然是失業的零收入者,應申請公屋,若然是學生,即未有迫切的住屋需求,又沒有供樓能力,便應把房屋資源留給最有需要者,不過,另一委員劉炳章反對設下限,認為銀行審批按揭時已會考慮供款人的負擔能力,政府毋須額外設限。
恐遭濫用 應給最有需要者
可是,既然銀行可以設限,為何政府不能也做好把關工作,確保資源分配恰當?再者,年輕人可在向銀行申請借款時,找來父母當按揭擔保人,或可取得銀行貸款,甚至乎父母先全數付款購下單位,政府又如何防止他們佔用公家資源?
早在201110月,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已指,政府內部曾討論為新居屋計劃設入息下限的議題,又指做過研究,但擔心設入息下限的做法,會造成僵化。不過,眼下房屋資源已是愈來愈搶手,若不設限,難免被濫用。
要知道資助房屋計劃的原意與定位,本是協助有迫切需要者置業,讓他們可用低於市場的價格,購得單位,既然資源有限,明顯供不應求,便有必要劃分申請人士的置業需要優次,令資源可集中協助最有需要者,不致浪費!
子女早申請 要納稅人付鈔?
就算對於年輕人來說,他們尚未投身社會,供樓能力存在疑問,若然日後遇上經濟低潮,找不到工作或成為低薪族,是否要中斷供樓?有人會說,私人樓價如此高漲,年輕人畢業後又可能成為低薪一族,既然父母有本錢,不如讓子女趁早申請資助房屋,抽中便當「中獎」,買個保險,但怎麼能要全體納稅人付鈔?
港府要集中資源幫助最有需要者,設入息下限可取。事實上,政府更要分清不同申請人士的置業優次問題,在綠悠雅苑吸引3.8萬名白表單身人士申請後,房協指日後的沙田小瀝源項目,擬增加細單位比例,以應付眾多單身者需要,做法確會受到單身人士歡迎。可是有利有弊,到最後,會否反而是吸引更多零收入一族或「雙無單身」前來申請?

各地父母助子女置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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