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9年3月26日 明報 加東版 國際版>
韓國大田法院上周五裁決,批准扣押日本三菱重工在韓兩項商標權及6項特許權,供轉賣折現,予賠償二戰年代遭日本強徵奴役者之用。韓國大法院去年裁定88歲梁金德等4人及相關一名遺屬勝訴,命三菱重工須賠償每名原告人1億韓圜(約12萬加元)至1.5億韓圜(約18萬加元),但三菱重工不予理會;代表原告的民間團體和律師遂提請扣押該公司在韓的8.04億韓圜(約96萬加元)債券,衍生今次裁決。這是繼1月大邱法院決定扣押日本新日鐵住金資產的第二次同類事件,料致日韓關係更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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