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9年5月31日 明報 加東版 港聞版>
1980年代中國的政治改革方向,有多接近西方的民主政治?解答這個問題,只需看看那場改革的參與者、見證者吳偉舉出的兩個例子。
1987年中共十三大提出建立國家公務員制,「原來都叫幹部,沒有公務員,公務員是西方國家統一的稱謂,在這個問題上其實沒多大爭論」,而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討小組曾討論,要將公務員隊伍劃分為政務類和業務類兩類,方案寫入十三大報告,「這可為將來公務員中立做準備」。
吳偉稱,時任中共總書記趙紫陽聽取意見後曾建議,可用選舉和任命與非經選舉和任命區分公務員,即類似西方文官制度中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前者可由中共中央組織部管理,後者通常是副部級以下官員,應成立國家人事部管理。當時的最高領導人鄧小平等對此亦無異議。不過,1990年代初通過《國家公務員法》,拿走有關兩類公務員的條款,保留由組織部門統管黨政幹部的「黨管幹部」體制,新設立的國家公務員局成了擺設。
趙紫陽倡允民主黨派成立黨組
1988年第七屆全國人大召開前夕,在中共中央書記處的會議中,趙紫陽提出,在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中,保留中共黨員組成的黨組,黨組書記是將接任全國人大委員長的萬里;其他民主黨派也應該允許分別成立自己的黨組。書記處同意了這個意見,吳偉說,這意味中國議會允許存在不同黨派的黨團,「這是極其重大的決定,實際上是為將來走向多黨政治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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