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8年12月13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台灣法務部調查局獲得內地批准設駐港法務秘書,成調查局首次派人在海外據點工作,已決定由在台灣國際事務處任職的蔡孟潔出任,主要協助金融犯罪偵查與洗錢防制,沒有司法調查權,亦不可從事情報工作,暫未知上任日期。
中央社報道,台灣法務部調查局經過長期努力,終獲得大陸方面首肯,設駐港法務秘書,原在台灣國際事務處任職的蔡孟潔待完成有關程序後,便可來港履新。蔡孟潔曾獲選赴美國接受FBI反恐訓練。
助查金融犯罪 沒司法調查權
報道指出,在調查局派人來港一事上,台灣和香港曾約法三章,駐港人員沒有司法調查權,不得從事情報工作,主要協助金融犯罪偵查與洗錢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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