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半生為「異端」辯護 四人幫案到鮑彤高瑜浦志強 張思之:六四平反 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轉載自20181217 明報 加東版 港聞版>

內地律師業在中共建政初期歷經數次政治運動後已被摧毁殆盡,改革開放伊始,張思之出場了。他奉命在對文革「反革命集團」的「世紀審判」中擔任辯方律師組長,此後代理諸多政治敏感案件,近年還為維權律師浦志強尋釁滋事案再度出山,一路走來,他說法治倒退了。91歲的張思之2014年中風後思維依然敏捷,只是當年雄辯的他如今言辭緩慢,但提到六四事件之後不少政治犯獲罪,這溫文爾雅的老人突然講了一句粗口「他×的」,說這是40年來最嚴重的「胡亂指控」,六四獲平反也「沒希望、不可能」。

建國首批律師 「反右」蒙15年勞改

張思之是中共建政後第一批法官和第一代律師,但入行第二年就遇上1957年「反右」風暴,內地律師制度全面癱瘓。1979年,已年逾半百的張思之終於擺脫纏繞他22年的「右派分子」問題。他1957年就被劃為京城律師界第一個「右派」,經歷15年的「勞動改造」、之後又做了7年的中學語文教師,重返法律界之初,張思之參與籌備恢復北京市律師協會,以及他1956年有份組建的北京法律顧問處(內地律師事務所的舊稱),後來出任律協副會長和法律顧問處主任。

接兩案因沒有別人 江青拒被代表

當年的張思之雖復律師之名,卻缺法庭經驗,在1980年接手俗稱「兩案」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前,他只打過「一個半」官司——為訪華的南斯拉夫法律代表團「表演」搶劫案的法庭辯護,以及因他被「勞改」而未能完成的離婚案。至於緣何被選中擔任「兩案」辯護律師小組組長,張思之說是「沒有別人了」。張所言並非謙虛,截至1957年中,內地的2878名專職律師隊伍相繼在「反右」中土崩瓦解,很多知名法學專家又擔心「給『四人幫』辯護遺臭萬年」,最後抽調6名專職律師和12名本為大學刑法教師的兼職律師,代表包括中共領袖毛澤東遺孀江青在內的10名被告。

對於加入律師小組面臨的政治風險,張思之說:「沒有擔心,總是要有人代理的。」他最初被指派出任江青的律師,但會見時,江斷定張受命於力主粉碎「四人幫」的葉劍英元帥和時任最高領導人鄧小平,不能為她說話,雙方不歡而散,最終江青在庭上自辯,張則擔任林彪手下、文革時任解放軍副總參謀長李作鵬的律師。

1980年底至1981年初逾兩個月的「兩案」公開審判,雖有不少「法外」安排,例如多次預審、綵排庭審、培訓證人等,但畢竟扭轉了文革期間批鬥盛行、「砸爛公檢法」的無法無天情形。張思之2014年在香港書展演講中形容「這不過是用法律手段進行的政治審判」,律師無權就被告行為屬路線錯誤或犯罪作辯解,但他在回憶錄中寫道,律師在案中並非走過場,起訴書指控的48條罪狀,「我們碰了它13條,否掉了7條」,他就成功為李作鵬減去「參與在南方另立黨中央」和「謀殺毛主席的五七一工程」兩罪,李最後獲刑17年。

評八九民運判刑 「他×的胡鬧」

本可藉此案光環在建制內大展拳腳的張思之,過後卻多次為「異端」辯護,包括八九民運領袖王軍濤、失勢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積極報道學潮的記者高瑜,雖無勝績,但贏得「中國律師界的良心」之美譽。

談及六四後多名抗爭者遭清算而繫獄,張思之表示,這對中國法治影響重大,許多指控並不成立,「他們對於六四並沒有那麼大的過,但還是被判了很重的刑期,把一些事情強加到他們頭上」。他承認,給他們做律師遇到很大阻力,「主要是政治上的」,並形容這是改革開放以來最嚴重的一次「胡亂指控」。對於平反的希望,張思之顯得沮喪,他先斬釘截鐵地答「沒有希望」,再連說3次「不可能」,又輕輕講了一句夾帶粗口的「這個事情他×的真是胡鬧」。

「法治路走下去 黨領導佔上風」

29年後的今天,在內地談論六四仍會遭致當局阻撓、打壓,張思之強調,這有違法治。目前為止他參與的最後一個案件正與此有關,當年天安門廣場絕食學生之一、其後成為著名律師的浦志強,2014年與朋友在一處私宅舉行六四紀念研討會後被以「尋釁滋事」罪名拘捕。2015年又發生針對維權律師及相關人士的「709大抓捕」,張思之認為,浦案和709案也是「胡亂指控」,內地法治在改革開放後慢慢恢復、發展,又再倒退。對於未來,張思之並不樂觀,他說,法治這條路需要走下去,但從長遠看,一定是「黨的領導」佔據上風。

19801128日審判「林彪反革命集團」黨羽李作鵬(前)時,張思之(後左)擔任辯護人。
















在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世紀審判」中擔任辯方律師組長的張思之(圖)認為,中國要走法治之路,但從長遠看,一定是「黨的領導」佔據上風。



























張思之回憶參與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辯護的經歷時,披露林彪黨羽李作鵬(右)根本不知道謀殺毛澤東的計劃。


























維權律師浦志強(左)2015年底被判「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翌年他曾去看望他的辯護律師張思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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