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4日 星期四

港律師:九段線理解有分歧

<轉載自2016714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南海仲裁庭裁定中國的「九段線」和歷史性權利論述沒有法律效力,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主席鄭若驊昨對仲裁的結果提出多項質疑,包括仲裁庭認為中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便視為自動放棄歷史性權利等。

加入公約未必代表放棄歷史權利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鄭若驊表示,今年5月她曾代表海南2個漁民團體向仲裁庭和常設海洋法院提交「法庭之友意見書」。她閱讀了500多頁的判決時發現,仲裁庭提及中方的意見書,認為提交時已對管轄權做出裁決,故不予採納。惟仲裁庭在去年10月只對菲律賓的部分訴求做出有管轄權的裁決,當時並未決定九段線的管轄權,因此她對仲裁庭的說辭感到疑惑。

而仲裁庭認為中國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便視為自動放棄歷史性權利,但鄭指出《公約》只對歷史性海域(historic bay)和歷史性所有權(historic title)有相關規定,未明確定義歷史性權利(historic rights),仲裁庭是否可以做出解釋,有待商榷。

華提「歷史性所有權」被指翻譯錯誤

她又稱仲裁庭和中國政府對九段線的理解有分歧。中國政府其實從未正式定義過九段線,仲裁庭認為中國允許飛機和船在九段線內航行,因此並非追求歷史性所有權,即主權,而是歷史性權利;而仲裁庭又認為加入《公約》視為自動放棄歷史性權利,因此九段線不符合《公約》。不過鄭若驊表示中國在2011年對菲律賓發出的外交照會中,提到歷史性所有權,而仲裁庭卻認為是翻譯錯誤。鄭若驊表示,儘管判決對中國不利,中國也拒絕接受,但仍可與菲律賓回到談判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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