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 星期三

傅瑩:審理過程太任性

<轉載自2016713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傅瑩於南海仲裁之前,在美國《外交政策》發表文章稱,仲裁庭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過度任性,明顯違反國際法治基本準則,動搖中國和其他國家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信心。 中方做出「不承認、不執行」的決定,不僅是在維護自身的國家利益,也是在捍衛國際海洋秩序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中國作為《公約》的締約方,支持和尊重其原則和精神,反對的不是《公約》和強制仲裁機制本身,而是仲裁庭在審理此案中的濫權行為。

「不承認是捍衛海洋秩序」

傅瑩表示,儘管《公約》288(4)條款規定,仲裁庭有權決定自身管轄權,但是該條款適用不是無條件。國際法中不存在所謂「絕對權力」,仲裁庭作為《公約》制度下一個國際爭端解決機制,其權威和權力是所有締約國讓渡的。如果仲裁庭濫用權力,包括中國乃至國際社會有權拒絕接受裁決。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時殷弘對本報表示,中國一直沒給九段線明確法律含義,南海仲裁結果出爐,中國政府第一時間表明,中國擁有九段線內所有的島礁主權,以及南海絕大部分的專屬經濟區,是表明對南海的態度。

時殷弘:周邊國不會模仿

時殷弘認為,此次國際法庭的仲裁在近期並不會引發南海周邊國家的效仿,越南不會將歷史問題再次提請國際仲裁。中國則會透過外交與南海主要關係國談判,合法合理地解決歷史問題。同時中國也會繼續強化在南海的實際存在。南海的爭端必然會進一步加劇中國與美國和東南亞海洋國家的對立,但不會對東盟經貿以及一帶一路的戰略規劃造成直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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