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1日 星期二

台日漁業秩序初達共識

<轉載自2014311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3次台日民間漁業協議10日初步達成共識,日後雙方以不同時間進入重疊海域作業,解決因放繩方向不同,易成絞繩的問題。

台日兩國在去年4月簽署「協議適用海域」,台灣漁民在釣魚台周邊海域作業範圍擴大約4530平方公里,主要範圍在日本八重山群島以北、釣魚台以南之間的倒三角形海域,也就是鮪魚主要迴游區域,台日兩國的漁民都可進入作業。
 
但是在「協議適用海域」生效後,為讓船隻都有漁獲,台灣漁船在倒三角形海域都以「東西向」施放漁具;八重山群島的漁民則採「南北向」施放漁具,容易造成彼此絞繩的問題。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表示,這次達成的海上作業默契將在420日起開始實施,若未來順利,將再呈報給台日漁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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