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為三中全會改革所作的說明中,以「政協改革」為核心的「協商民主制度化」被稱為「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而三中全會改革決議中的完善人大制度與基層民主,卻未被上升到「政改」高度。這意味,政協改革實質上成為了習版「政改方案」的首要內容。
相關資訊佐證了這一觀點。據接近中南海的智囊人物透露,政協改革的方案已在加緊制訂之中,與官方關係密切的知名學者已經受邀參與。而根據決策層要求,一份更加具體的細化方案或將成為頂層設計的最終成果。
擬增政協議政能力
在中共官方話語體系之中,政協應起到對政府、人大,即對行政、立法的監督作用。然而現實是,受制於缺少決策權,政協多淪為「清談機構」。改革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使政協足夠「強勢」。
綜合北京「兩會」釋放的消息來看,在具體方案公布前,改革的兩方面內容已經啟動。
值得注意的是,在已召開的6次雙周座談會中,每次都有部委副職官員出席,對解釋政策並傾聽政協看法。
京人大立例前先「協商」
而這並非改革的全部。俞正聲去年亦曾公開披露,要通過制定並實施政協年度協商工作計劃,明確政協的協商內容。來自權威人士的消息稱,政協2014年的年度協商計劃受到了中共政治局的直接關注,協商內容中除了保留民生、經濟等傳統議題之外,還加入了立法監督等敏感議題。
政協不干預法律事務本來是內地政治生態中的「潛規則」,也造成了政協的議政難以觸及影響社會發展的根本性問題。
去年底,北京市人大在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前,中央政治局委員郭金龍指示北京市委將草案送至北京市政協,希望市政協「協商」該條例。據悉,這次安排的初衷正是試驗政協參與立法監督,「北京模式」最終廣受學界好評,很可能成為未來政協改革的「藍本」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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