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8年5月12日 明報 社評>
10年前的今天,汶川一場8級地震,吞噬了近7萬條性命,從此多少家人陰陽相隔,10萬名住院傷者中,多少人留下永久殘疾。10年過去,災區已經重建,經濟大發展,民生大改善,但是不少災民還沒有從災難陰影中走出來。政府在救災以及災後重建,成績有目共睹,惟仍有不足之處,現在補遺未為晚也;關鍵是政府、社會和人民從地震災難中,總結出什麼樣的經驗教訓,防患於未然,讓災民不再被悲情籠罩,才能對得起汶川地震的亡靈。
廢墟重建展現國力 豆腐渣工程須追究
汶川地震10周年來臨之際,政府宣布,10年來災區經濟規模是10年前的3倍,受破壞的公路已經重修,並且新建了61條,整體經濟發展跟全國同步,人民生活水準也有長足發展,這些都是事實。地震廢墟能夠快速重建並加速發展,有賴全國大環境的改善,更重要是中國的獨有制度,讓川震21個嚴重災區得到全國21個省市對口援助,包括無條件支援資金、物資和人員。
政府大包大攬救災和重建所做到的規模與速度,得到各方包括國際社會的稱許,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就是政府繞過法律去追求效率,特別是幾千所被震塌學校當中,部分建築存在「豆腐渣」工程嫌疑,本來,就工程質量問題,最理想做法是通過法律訴訟,由受害者家屬控告有關學校以至主管的教育局,由法庭根據證據來裁決。現在由政府包攬責任,草草賠款予受害者家屬而迴避追究工程質量,根本無必要,社會不會因而汲取教訓,也無法撫平家屬傷痛。政府既然承擔了責任,就有義務向死難學生家長交代,還家屬一個說法,並提出今後如何保證學校建築安全的監督機制,讓萬計學生得以安心。
汶川地震發生後,救災主力是解放軍,他們不惜生命危險和勞苦的精神,已經贏得稱頌。同時湧現的,還有全國幾乎每一個人都獻出一分力的捐助,合共籌得600億元的物資和資金,以及來自四方八面的志願者,他們到災區徒手挖掘傷者,送水送飯,以至簡簡單單的做義務司機。受到這種獻身為公益的精神感染,義工大軍不斷壯大,服務範圍不斷擴大,十分感人,這種公益精神在地震之後的救援和重建中,有更廣更深發展。
10年期間,來自內地和香港的志願組織,從未間斷地在災區提供社工服務,其中有為死者家屬、災區兒童提供心理輔導,以及學習輔導等等,這些公益服務,難能可貴是持續不斷的毅力,特別是在災區已經不再在鎂光燈聚焦之下,義工默默無聞地堅持着。一些受到地震創傷的兒童,至今還怕黑、怕獨處、怕面對「風吹草動」,他們需要時間撫平傷痛,更需要關愛和專業輔導;專業社工可以為他們提供適切心靈撫慰,而社工專業服務需要有心人捐助,這兩方都在汶川大地震之後孕育出來。
川震孕育義工大軍 城市回饋鄉村人民
地震之後湧現的公益精神,沒有停止提供捐款捐物或義工服務,當時很多因做義工走在一起的志同道合者,進一步探討災區長遠最需要什麼,如何更有效地為災民提供長期穩定的服務。這些在公益基礎上向縱深思考的人們,坐言起行,有些成立教育基金,安排志願者定期到鄉村地區,給居民送設備和義務教育,還有一些更深層次組織,研討如何彌補鄉村與城市教育資源差異的鴻溝,也有熱心人士開發適合於鄉村學校發展的教學法,各適其適,各有千秋。中國的城鄉差異體現在各個方面,這些結構問題,在地震後更形突出,政府有責任,社會也有責任,現在一些在城市享受到資源豐富所帶來的「財富」的人,開始無私地回饋他們覺得有所虧欠的鄉村人民,川震無形中起到了令公益事業在內地開花結果的意外效果。
隨着慈善公益事業發展,全國人大專門制定並通過了《慈善法》,規範慈善活動,保護慈善組織、捐贈人、志願者、受益人等各方參與者的合法權益。不過,政府的做法還有欠缺,例如地震後全國各地都成立了藍天救援隊,他們購置裝備,培訓專業知識和技能,遇到大大小小災害隨時出動,是地震「振發」公益精神的延伸;然而,藍天救援隊在一些一線城市獲得了政府資助或購買服務,但是在二、三線城市的志願隊伍,仍然孤立無援。善長仁翁當然需要,但政府不應該濫用志願者的愛心而放棄自己應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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