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5年6月9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邵宗海 中國文化大學社科院院長兼 兩岸關係研究中心主任>
民進黨主席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2015年5月29日前往美國,到6月4日在國務院見到副國務卿布林肯等資深官員為止,即使還有紐約、休士頓、舊金山之行,不過,基本上已可為她本次美國之行「蓋棺論定」。
首先,來看看蔡英文訪美的政治意義到底是如何顯示。如果以美國接見她的官員層次來論,蔡英文此行目標真的可用「達陣」來形容,因為見到的美國官員都是國務院與白宮負責亞太事務的主管,比較過去相同例子,十分罕見;如再以她3日首開先例可以以總統參選人身分進入白宮國安會,4日再進入國務院,會後更在國務院默許下在國務院門口接受訪問,更是1979年台美斷交之後未曾見過的優遇例子,表示美國是對蔡英文充分接納。
其次,以蔡英文在美這幾天裏,不管是她在僑社或智庫的演講、在《華爾街日報》的投書,或會晤國務院與白宮官員,以及對國會兩院議員的交談中,大概已可梳理出她對中國大陸政策的輪廓。即使還有點模糊,但比起她在台灣時期說法的抽象與迴避,顯然有大幅的改進。下面的觀察可以說明:
譬如說,這次是蔡英文首次以明確定位「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去面對兩岸的接觸與交流。她是在6月3日於華府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以「台灣迎向挑戰——打造亞洲新價值的典範」為題發表演講時所作的表示。蔡在演講中特別提出「我將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依循普遍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她說,兩岸之間應該珍惜並維護20多年來協商和交流互動所累積的成果,她將在這個堅實基礎上,持續推動兩岸關係的和平穩定發展。
不過,外界看到蔡講的以為是「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所以解讀可能廣義。但是蔡英文說的用詞,卻是「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兩者之間是否有差別,可能尚有爭論。如用蔡自己的話來解釋:「我所說的是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我也以教授身分提供定義,包括憲法的內文、增修條例、相關憲政釋文、法官判決以及政府與人民的相關運用,只要是跟憲法有關、釋憲有關、跟運用有關,都含在我所謂的現行憲政體制裏」。蔡的幕僚事後也補充說,憲政體制是中庸的說法,不止於憲法本文,而是依憲政精神及憲法衍生的所有法律作為施政準則。他並認為目前的兩岸關係也是在這樣的準則下進行,不過這樣說法,可能引發更多爭論。
對大陸關係的開展 是抽象的
再嚴格來說,依蔡的想法,這和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仍是「一中」架構無關,只是將兩岸關係納進憲政體制,使兩岸政策的擬定朝制度化並接受民意監督方向邁進。說穿了,蔡英文可能根本不是用「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一詞來解釋「一中」的內涵,而是用憲政體制來制度化兩岸關係。
至於對「兩岸維持現狀」、「九二共識」與「台獨黨綱」的關係等問題,蔡英文還是模糊回答。因為對蔡英文來說,願意與中國大陸維持一個和平穩定的關係,並打出「中華民國現行憲政體制」來作為兩岸繼續交流的基礎,即使北京或有不同看法,但蔡英文所求的,是「只要美國願意接受」就可以了。
再回頭來看看蔡英文投書給《華爾街日報》的內容,她說:台灣需要對未來提出一個開放並具前瞻性的戰略,除了維繫台美關係外,也應與中國大陸保持全面且有原則的互動。對美國,蔡英文是明言將致力於安全合作與經貿關係;對中國,蔡只說將透過有原則的交流、合作及對話,來改善兩岸關係。因此,對美國關係的推動,是實質的;但對大陸關係的開展,卻是抽象的。這一對比,就可發現蔡英文這趟美國之行,真的是比較偏好美式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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