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5年6月10日 經濟日報 社評>
港府行政會議昨拍板公務員加薪幅度,除按薪酬趨勢調查加幅外,更罕有地額外再加0.5個百分點,惟以本港經濟以至職場環境而言,皆未見額外加薪的理據,無異慷納稅人之慨。
額外加薪理據弱 慷納稅人之慨
本港17萬公務員的加薪幅度昨有定案,港府罕有地在薪酬趨勢調查結果之上,再額外加薪最少0.5個百分點,如高級公務員薪酬加幅便由3.46%增至3.96%,中級公務員加幅則由4.12%增至4.62%,低級公務員的加幅則按慣例和中級公務員看齊,由3.02%大增1.6個百分點至4.62%。惟港府做合法卻未合情、未合理。
按公務員加薪機制,行會考慮加薪幅度時,除看薪酬趨勢調查結果外,亦可考慮經濟、物價、公務員士氣等六項因素,公務員團體多年來亦力爭港府以這些理由,酌情額外加薪。
然而,港府一直沒接納公務員額外加薪的要求,只按薪酬趨勢調查結果釐定加薪幅度,主因是若無充分理由,公務員加薪應與私人機構同步,以免擴大公僕與私人市場的薪酬差距,亦保公帑用得其所。今年本港環境,亦沒破例額外加薪的理據。
從經濟環境而言,港府預計今年經濟增長僅約1%至3%,且今年首季經濟增長更放緩至2.1%,不少機構已先於港府,下調今年本港經濟增長預測至約2%。經濟不算理想,難見公務員額外加薪理由。
以通脹因素來看,為公務員額外加薪未必恰當。因本港通脹壓力正回落,港府上月才將全年通脹預測,由3.5%降至3.2%,意味高級與中級公務員就算按薪酬趨勢調查結果加薪,已可跑贏通脹;低級公務員加薪和中級公務員看齊後,加幅亦勝通脹。若以追趕通脹作額外加薪理據,言之未成理。
至於港府考慮加薪要看公務員士氣的說法,平情而論,近年公眾對公務員服務要求有所提升,令公務員工作壓力增加。惟此現象非公務員獨有,整個職場對僱員的工作要求亦不斷提升,而薪酬趨勢調查正好反映商界在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士氣因素後的加薪幅度,港府若再以士氣為由額外加薪,無異慷納稅人之慨。
薪酬調整依機制 公平對待公僕
公眾並非要公務員「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惟加薪應按行之有效的機制行事,而非特別厚待公務員;其次,若輕率開下先例,無疑鼓勵公務員團體未來每年以更積極態度甚至行動,提出各式各樣理由,要求額外加薪,除徒添納稅人重壓,港府更無異自添煩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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