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陣子開始有不少討論台灣局勢的文章把重點放在其民主政制之上。在討論層面而言,多些這樣論理的文章,而不只是流於情緒和二元對立的立場表達,是一個很好的勢頭,值得多加鼓勵。
筆者上周亦就這方面談論過一些意見(見本欄3月26日「台灣朝野對抗 新興民主陷阱?」),當中有些地方因篇幅關係未能詳述,故希望再藉由台灣最新的情況,補充一些觀點。
首先,社會集體決策本身,並非單純是民主政制的問題。不論在任何情況,只要有兩三個人或以上,都會面對如何集合個體的決定變成集體的決定。這個決策過程,技術問題可以遠比我們想像中複雜得多。例如同樣的個體決策,用不同的投票方法可以得出不同的結果。如何設計投票方法,可以變成很數理化的討論,「社會抉擇理論」(Social
Choice Theory)便是這樣的一套學問。
輸打贏要 或公民參與
而當我們察看現今的現實政治,亦會見到不少投票和決策方法的漏洞。這次台灣的服貿問題,當正反雙方的論述談到民主制度時,都有些過猶不及的思維。
像支持服貿的一方,認為既然馬英九和國民黨是在總統和國會選舉中勝出的一方,學生便不應公然「輸打贏要」,用近於半政變的方法去挑戰選舉勝方的決策。然而,以為選舉勝方可以完全無視選舉敗方而決定一切,這種「贏家通吃」的姿態,並不符合民主政治希望公民能透過討論和交流,達至共同參與政策的文化。
畢竟,在民主政治裏,真正的權力來自人民,即使是選舉一時的敗方,卻不代表他們的意見不應受到重視。更何況,嚴格而言,選舉的敗方只是參與選舉的政客,不是投票給他們的公民。公民無論在甚麼時候,都應該可以參與政策討論和制定的。
當然,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考慮到公民如何能夠參與政策討論和制定。這次台灣面對的問題,其中之一便是反對服貿的一方佔領立法院甚至行政院的行為,恐怕有時會有動搖新興民主政體之虞——至少,這是一些其他新興民主地區的問題。
所幸的是,暫時來說,台灣的形勢似乎沒有再惡化下去,反而正朝向比較健康的方向進發,例如衝擊過行政院一次後便再沒有其他衝擊行為,而政府在行政院清場後亦沒有進一步的武力動作。即使是如周日的數十萬人大型示威集會,亦沒有演變成任何暴力衝突場面,這是我們值得慶幸的地方。
數度修憲 向總統制傾斜
當然,現時要怎樣退場,是雙方都要考慮的問題。長遠而言,台灣的政治機制要怎樣修改,才能令得社會不用付上太大的代價,便能夠從體制內去解決衝突,甚至得到更合理的集體決策方法,是我們需要思考的。
筆者上次提及過在其他地方有用直接公投或變相公投作為解決問題的先例,或許是台灣政治制度應該修改的方向。台灣近年經歷了數次修憲後,雖然理論上接近類似法國的半總統制,但在實踐上卻是愈來愈向總統制傾斜。可是,台灣罷免總統的門檻甚高,要推動恐怕會連第一關(亦即立法院)亦過不了。另外,台灣現時不論是罷免立委或由公民連署提案直接公投,都有很多技術細節需要改進。最後,現時總統在大部分情況下無法主動解散立法院再作重選(除非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提案,總統才可以解散立法院),亦可以說是令問題無法在體制內直接訴諸最新民意以解決衝突的技術阻礙。這些體制問題,正好在這次服貿風波裏被一一檢視,好讓台灣的民主政制更趨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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