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8年8月31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9月1日起,在陸就學、就業符合資格的台灣民眾可開始向大陸申請「台胞居住證」。台灣陸委會昨提醒民眾,申領居住證存在諸多風險,目前正同相關機關釐清是否有違台灣安利益;政府也在研議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如要求申領者返台進行申報登記及限制其擔任較敏感公職,以維護國安。
《中國時報》報道,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對此表示,申辦居住證者無須在陸設籍,尚無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一規定,台灣戶籍不會被註銷。但他話鋒一轉,批評居住證是對岸一連串「名為惠台、實為利中」的統戰作為,對台灣人赴陸有較長居留時間者,給予類比公民身分的編碼,以達進一步「內國化」的政治意圖。
邱垂正強調,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兩岸權利義務衝突,尤其陸方正在修正個人所得稅法,未來持居住證民眾可能被要求就全球所得課稅,持證者雖享有大陸社保權益,但陸方社保管理存在監督不周、貪腐等問題。且可能影響台灣國安利益,目前政府也在研議評估是否需要修法,如要求申領者返台進行申報登記,及限制其擔任較敏感公職,以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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