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6日 星期日

中全會聚焦依法治國 翌年709大抓捕

<轉載自2019106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十九大時,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領導小組,並在翌年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其實「依法治國」早在1997年中共十五大,就被提升到執政黨和國家政治層面,並在歷次黨代會上一再重申。2014年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更以專題形式討論、倡導依憲(依法)治國。

羈押期限兩月 王全璋關3年始受審

諷刺的是,2015年就發生709維權律師大拘捕事件,300多名律師、律師所工作人員、維權人士及家屬被拘押、審訊或軟禁。

有律師上電視「被認罪」,調查程序也超出法定期限,親屬探視權利遭無理限制。其中維權律師王全璋當年7月身陷囹圄,3年多後才在去年12月閉門受審。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對疑犯?押時間的規定,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複雜的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才可延長一個月。

1949年以來,中國的法制建設長期受人詬病。毛澤東曾言「和尚打傘,無法()無天」,早在文革前,司法部和監察部就一度被解散,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更劃歸公安部領導,按內地學者的說法,「法律虛無主義蔓延」。即使到「文革」後,身為全國人大委員長的彭真,也說不清「黨大還是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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