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9年7月10日 明報 觀點版 撰文:朱浩霆 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香港愛爾蘭商會董事>
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宣布修訂《逃犯條例》工作「壽終正寢」,雖堅持不用「撤回」,卻已無懸念。然而修例爭議不但引發多場示威遊行,更導致警民衝突及青年輕生。示威遊行「遍地開花」,人數動輒過萬。另方面警察成為磨心,在工作量大增及被謾罵下,部分警員受情緒影響,無法專業執法。如此局面,縱使拋出改革諮詢架構以示重視民意,卻是否以遠水救近火?示威遊行必將繼續。
再者,大專學界早前的公開信已表明立場及對話前提。即使公開對話真的能展開,若會面有如佔領運動時的「公關騷」,只會激發更多群眾運動。其實要跟年輕人「connect」又何須大費周章?筆者有朋友打趣道,官員只需登入「連登討論區」或加入Telegram「公海」群組便可。港府當務之急應是回應部分合理訴求並向官員問責,以求恢復社會秩序,作為走出困局的第一步。
監警會已成立專案組審視警方在過去數場示威中的執法行動;然而監警沒有調查權力,而且只針對警員執法行為,對警員不公道。若林鄭真的希望找出深層次問題的癥結以對症下藥,她更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方位調查修例衝突的根本原因及一切相關事情。《調查委員會條例》賦予獨立調查委員會很大權力,就指定範圍公開研訊。委員會有權傳召及盤問證人,且能保障提供證據者的法律權利,確保調查公平透明。在此機制下全面調查,才能還原事件真相。香港過往數次暴動及騷亂亦因委員會的調查及建議才能查找不足,對症下藥。全面調查不但查找警察有否濫權及事件是否暴動,公正地應對訴求,更可窺探管治在哪個環節出現問題。了解衝突背後的社會問題,才能長治久安。
主事官員 必須問責
除回應訴求,林鄭應切實執行主要官員問責制。問責制的初心是:政府維持公務員架構穩定的同時可使主要官員回應社會訴求,並為自己施政成敗負責。2003年50萬人上街迫使葉劉淑儀辭職;然而這次過百萬人上街兼釀成警民衝突的修例風波,竟是道歉了事。既然林鄭承認修例工作「完全失敗」,主事的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必須問責。難道管治新風就是以道歉勾銷衝突釀成的社會撕裂及傷亡?確實執行問責制才能挽回林鄭聲望,有利以後施政。
當務之急是回復社會秩序,政府必須回應部分合理訴求。當然,政府難以立即實行雙普選。然而,既然林鄭認同以民間主導設立開放對話平台解決深層次問題,亦表示政府樂於參與其中,民間應先討論「政制」這個深層次問題,並醞釀出幾個大眾可接受的方案,到時要求重啟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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