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9年7月17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捷克政府周一(15日)拒絕中國大陸提出引渡8名台灣電訊詐騙案疑犯的要求,理由是這些人在中國大陸可能受到不人道的待遇。對此,台灣外交部稱,捷克政府發揮道德勇氣,對此表達肯定和感謝。
憂疑犯面臨酷刑 提供保護
捷克政府周一宣布,8名台灣疑犯將受到「輔助保護」,意味拒絕北京提出引渡疑犯的要求,亦反駁了捷克法院先前的裁決。中央社引述捷克新聞社(CTK)報道,上述台灣疑犯的辯護律師克魯帝納(Miroslav
Krutina)指出,捷克政府認為他們被遣送中國大陸後,有面臨非人道待遇或酷刑的風險,遂決定提供庇護。捷克內政部長哈瑪謝克(Jan Hamacek)通過Twitter證實拒絕引渡的消息,同時稱「輔助保護」不同於正式庇護,有固定時限。
中央社報道,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昨日在例行新聞說明會上表示,捷克政府發揮道德勇氣,以實事求是態度,採取輔助措施保障台人利益,對此表達肯定和感謝。
捷克警方根據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的紅色通報,去年1月在首都布拉格逮捕陳姓、林姓等8名台籍電騙疑犯。中國政府指控他們喬裝中國公安和檢察官,利用電話詐騙居於澳洲的中國籍婦女。同年秋天,中國提出「公平審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證後,布拉格地方法院同意將8人引渡中國,疑犯提出上訴。中高等法院上月做出最後裁決,維持原判。
除捷克外,瑞典最高法院上周也裁定不引渡遭中國當局指控貪污的前中國糧食儲備管理總公司河南周口倉庫主任喬建軍。
該法院當時聲明指出,由於喬建軍涉相關政治活動,法院評估他有被迫害風險,且所獲對待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2019年6月17日,台灣駐波蘭代表處代表施文斌與波蘭台北辦事處梅西亞處長在台北簽署《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涵蓋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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