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6年11月9日 經濟日報 國事港事 欄名: 房策透視 撰文: 麥萃才 香港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
政府再對樓市加辣,今次是針對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從價印花稅是一種歷史悠久的稅種,物業會按成交價格去繳收稅款。過去通常以累進方式徵收:物業價值較低,所繳交的稅率便較少;物業價值較高的,所繳交的稅率便較高。
在辣招生效之前,如果樓價在200萬以下,只需付100元從價印花稅;如果樓價在329萬至400萬之間,也只需繳付2.25%稅率。只有當樓價超過2,174萬才要繳付最高稅率4.25%。
細樓租金回報高 投資者未懼DSD
截至2015年年底,香港私人住宅的總存量為114.5萬間,其中以中小型物業為主,所以大部分物業,都不用繳付最高的從價印花稅。這情況直至2013年2月,及後政府推出了針對投資者的新的從價印花稅。如果在港已持有住宅物業,購買第二間物業之時,便要繳付另外一個基準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由1.5%至8.5%不等,物業價格愈貴;所繳付稅率就愈高。而市場上一般會把它叫作雙倍印花稅(DSD),因為它是以原本階梯稅率雙倍作基準。
今次政府所出的辣招,就是DSD的加強版,所有人士購入第二個住宅物業之時,須一律繳交15%的從價印花稅。而這辣招比以往的辣招影響更大,特別是想買樓收租的港人。
舉凡是加稅,就等於把產品價格抬高,那麼需求便會減少。相信未來數月,樓市成交會大幅減少,市場觀望氣氛濃厚,有業界人士估計成交會減半,情況會慘過沙士之時。但樓價不會即時大幅向下,直至賣家願意減價,接受現實,樓價才會開始下調。政府說,今次加辣的目的是針對投資者,以及維持香港金融穩定性。但對用家而言,特別是對首次置業者有沒有幫助,還要觀察一段時間才能知道。
政府的樓市需求管理措施,其實是有針對性。特別印花稅(SSD),已把短綫炒家踢走:而針對非港人買家的買家印花稅(BSD),亦把這些需求大幅降低,現時要付BSD的個案,只佔整體成交不足2%。這反映SSD及BSD的效果,符合政府的預期。
如果把投機者踢走,非本地買家又大幅減少,只剩餘投資者及用家兩者。而政府又強調首次置業者優先的政策,所以在數年前推出了DSD,希望把投資性需求減少。但DSD的概念,是在原本從價印花稅的機制,把所有階梯的稅率加倍,希望達到有效減少投資性需求,問題是從價印花稅是累進的,只要物業的售價夠便宜,印花稅其實有限,如購買300萬以下的物業,所繳付的DSD只是3%。而從差估署的統計顯示,A類單位的收益率在3厘以上!那麼買樓收租,300萬以下的單位只要一年租金就足以支付DSD。
人幣貶值發酵 內地走資搶港樓
現在資金氾濫,市場又缺乏投資途徑的話,部分港人會買第二個物業投資。這些投資者較少買豪宅,因為價值2,174萬以上的物業要繳交8.5%的DSD,而且租金收益也只有兩厘左右,DSD大幅削減投資者入市的意慾,所以措施推出數年以來,投資者所佔比例一直維持低水平。為何政府要現在針對投資客加辣,而早前又不用呢?
原因之一,是環境有變。投資者之中,有分本地及外地居民,特別是內地居民,人民幣貶值預期仍然發酵,內地有不少資金想走出國外,而本地樓市就是其中一個目標。因為港元與美元掛鈎,持有港樓,就等於持有美元資產,人民幣貶值的話,那麼港樓便能增值。
其次是深圳已成為全球住宅物業最貴的地方之一,部分新型屋苑呎價比香港還要貴。因為政府早前辣招關係,香港樓價遠遠落後於內地,那麼從內地買家來看,港樓有種較「便宜」的感覺。雖然內地資金部分會泊港,但樓市只是這些資金其中一個出路,並不是主流。這點可從要付BSD的交易宗數可以見到,2%的以下數字,不足為懼,而這些內地資金興趣多是一手樓,特別是市區盤。
至於本地投資者,政府說參與樓市比例有所上升,佔現時新銷售物業的兩成以上,還有上升趨勢。問題是,對於這些本地投資者需求,我們應該害怕嗎?有說這些投資需求會擠壓用家,如果說首置優先是政策,降低這些投資性需求是可以理解的。但實行起上來,對首次置業者會否有真正幫助?
借家人名「首置」入市 實是投資
如已有足夠首期去買新樓,少了投資客參與,首置更易買到心儀的物業,最少抽籤之時號碼會前些。但問題是有很多年輕人缺乏首期,甚至沒有足以負擔供款的家庭收入,所以要讓他們更易置業,要麼把他們的收入提升,要麼就要樓價下跌至他們可負擔水平。少了人爭並不代表可買得起,只代表那些可買得起的人士更方便而已。
而這些本地投資者,他們的心態又是SSD已令短炒物業無利可圖,因此他們購買物業之後,多會放租。最少租出3年之後,不用再付SSD才考慮放售,那麼這些物業最終也會有人使用,不會被閒置。香港的新增房屋供應多了,投資者購入物業後,多會出租,所以最終新增房屋會給人居住,仍能滿足部分居住問題,只不過擁有人是投資者而不是用家而已。
對於一些快將退休人士來說,買樓收租是不俗的理財方式。但將DSD改為劃一抽稅15%,對於細價物業打擊最大。現時香港私人住宅以中小型單位為主,銀碼往往較小,原本所付的DSD不算多,而所出租物業的回報率,往往也有兩、三厘左右。但新例的15%,相等於A類小型單位5年的收益。試問又會有幾多投資者肯多付稅?既然首置不用繳付這些稅項,結果是他們會傾向借用家人的名義來購買,例如子女或親友,因為可以繞過現在15%的從價印花稅,他們就更有誘因去借用家人身份去買樓,而且最好以單名名義而非聯名,方便將來可再多買物業。結果是,以「首置模式」購買物業的人多了,但實質上,部分其實是投資者。
「預繳」重稅 換樓客打擊最大
對於用家又如何?用家也分換樓客及首置客,對於換樓客打擊最大,這令到換樓行動變得相當困難。例如以實用呎價1萬元計算,假設有一首置家庭購入一個400呎、400萬以下的兩房單位,最高可按9成,首期只需40萬元,加上2.25%印花稅,律師費及其他開支,50多萬就可做業主。但當家中孩子大了,想改善居住環境等,換大些物業便會有困難,如想買一個3房的單位,800呎單價假設是800萬,首期因要付4成關係,因此要預留320萬作首期。因為他已擁有先前的物業,所以這間新屋便要繳付120萬的從價印花稅。未計算其他費用,單是首期與從價印花稅加起來便要440萬,比他們自住的小型單位價值還要高!雖然只要6個月內沽出先前的物業,這個多繳120萬,部分可以退回的。但問題是要先付,那麼錢從何來呢?
以前的DSD辣招已打擊換樓活動,那麼這次劃一15%從價印花稅則更辣!所以建議首次置業者,有機會就要買能力範圍以內盡量大的單位,因為將來要換樓,就相當困難。又或者政府應該考慮優化措施,例如容許只擁有一個自住單位的業主,在購買另外一個單位作換樓之用時,可申請暫緩繳付多出的從價印花稅。如果在6個月內把舊樓售出便不用繳付;如果在6個月以上也未售出舊有單位,政府便可收取從價印花稅及其應有利息,這樣便可激活換樓市場,增加細小型單位的二手供應。
(文章僅代表個人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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