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12年2月28日 AM730 欄名 C觀點 作者:施永青>
有青年人發起拒做「樓奴」運動。「樓奴」當然不值得做,為買樓而放棄人生中更值得追求的目的真是得不償失;但亦不用下定決心,在一生中都不買樓。當時機許可,負擔能力又配合時,買樓亦可以是一種明智的選擇。
在年輕的時候,有條件的話,首選應是繼續進修,增加自己的知識與技能。沒有這個做基礎,縱有遠大理想,也沒法一展抱負。因此,如果手上積累了一筆錢,我會寧願拿來交學費,也不會拿來做買樓的首期。
當學業已基本完成,自己已掌握自學能力的時候,青年人當然要出社會工作;但在選擇工作時,就應該先着重自己的志趣與工作的社會功能,而不應該只着重工資的多少。做「錢奴」與做「樓奴」一樣不值得。當在社會工作了一個時期,如果量入為出,堅持儲蓄習慣的話,不難會有一筆資金積累。與其拿這筆錢作買樓的首期,不如考慮創業。一旦買了樓,每月都有分期付款的責任,就會不敢去冒風險,有創業的機會也不敢去把握,這就不值得。
但我亦見過有些青年人,既不進修,又不創業,有點積累,就去買名牌、去旅遊、吃喝玩樂,沒有為將來的生活早作打算。這就更不值得,不如儲蓄買樓。
我在未買樓之前,就只求實用,不理牌子,看旅遊書代替去旅遊,去大排檔代替上館子,目的就是要儲首期買樓。我並不認為我是在做「樓奴」;相反,我是想努力擺脫成為「樓奴」,以免不斷為住屋問題而困擾一生。
在香港生活,最大的開支是住屋,買了樓就一勞永逸,租樓就一世都得交租,還要被業主加租逼遷,經常搬來搬去,非常被動。供樓只是頭段辛苦,分期供樓的金額,初段常比租金高,但租金每個租約都可能加,而分期付款多是定額的,加多幾次工資之後就愈供愈不覺辛苦。因此,我選擇買樓而不是租樓,樓供滿後就不用再供,我就可以每月都有餘錢,做我喜歡做的事。再者,房地產始終是世上最佳的財富儲存工具。別的資產大都會折舊,只有土地可以永存,而且還可以隨着社會生產力的上升而同步增值。有樓收租是退休生活的最佳保障。此之所以,很多人有餘錢的時候都喜歡置業。投資者的這種偏好,大大增強了地產的升值能力。
人可以有兩種收入,一種來自工作的報酬,另一種來自投資的回報。自住物業沒有租金回報,但一樣可以有資產升值,這種資產升值,只有買了樓的人才能享受得到,租樓的人就分不到這杯羹。
此之所以,我們雖然不用急急去做「樓奴」,但亦不用為了抵制地產商而拒絕置業。在條件許可的時候,選擇置業還是勝過一世租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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