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4日 星期五

空姐津貼納假期得直 終院受理國泰上訴

<轉載自2012224日 明報 港聞版>
  
國泰航空多年來與3名空姐就4項津貼是否納入「工資」興訟,去年在上訴庭被判敗訴的國泰,昨獲終院發出上訴許可,案件將排期開審。
 
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發言人表示,尊重法院決定,將與律師商討終審聆訊的準備工作。

原訴為國泰航空有限公司,被告為國泰空服員工會前主席關笑華、空姐胡綺薇和何潔雯。3名被告於2008年入稟勞資審裁處,要求將國泰航空空中服務員的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納入法定假期薪金計算,原審時獲判首3項申索得直。國泰於09年上訴至高院,推翻所有申索,3名被告不服再上訴,上訴庭去年判3人「失而復得」。

【案件編號:FAMV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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