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土瓜灣大火 再次揭示房策的失敗

<轉載自2011618 置業家居 欄名: 樓市講場  撰文李兆波 中大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及財務高級導師 >

周三(15日)土瓜灣發生的一場四級大火,暴露了舊式大廈劏房的問題。一般的劏房,面積較細但租金相對便宜,而設施亦稱對得上齊全,但當然劏房涉及消防及有否牴觸建築物條例等,著實是一個社會問題。觀乎最近的僭建風波、劏房問題足以暴露出屋宇署執行法例的粗疏。當局執法不嚴,枉花了納稅人的稅款,換來卻是毫無保障的安全生活,不禁要問一句究竟政府房策是否出了亂子?

先不談論這宗土瓜灣的大火無論有否涉及縱火成份,它完全揭示了香港房屋政策的失敗。發生火警的大廈與上次塌樓的地方相距不到三數分鐘步程,估計附近一帶的樓齡或結構亦相近,發生了上次塌樓事件後,政府有否跟手同時檢查附近樓宇結構不得而知,估計只是「塌哪座就驗哪座」,總之未塌或暫時未有塌樓危險就押後處理,日子一久就將危機意識拋諸腦後。

香港的房屋問題有幾嚴重?或許在剛完成訪港行程的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口中亦可見到一些端倪。主任說︰「房屋是民生問題,又是經濟問題,處理不當的話也會演化出政治問題」。他提醒港府,面對房屋問題要比較敏感、關注,想出措施解決,令社會更加和諧。就連一個訪港數天的官員都洞察到的香港房屋問題的所在,怎麼香港官員卻視而不見?

英治年代 房策以民為本

曾幾何時,香港亦是一個有長遠房屋政策的社會,彷彿一切都是美好的。猶記得1953年發生的石硤尾大火,翻查維基百科尋找相關資料,「19531224日聖誕節前夕,香港九龍石硤尾木屋區發生的火災,當時有5萬多名災民無家可歸。這場大火最終導致了香港公共房屋的誕生,而現時負責興建公共房屋的香港房屋委員會前身——屋宇建設委員會,是在這個背景下成立。」

在此次後,政府大量興建公共房屋,1972年當時的港督麥理浩更推了十年建屋計劃,目標在1973年至1982年的十年間為180萬香港居民提供設備齊全、有合理居住環境的公共房屋單位。這項計劃改變過去香港政府對公共房屋只追求數量的態度,亦同時開始注意公共房屋的質素,例如設施及居住環境。

與此同時,政府亦推出了居者有其屋計劃,「為收入不足以購買私人樓宇的市民,提供出租公屋以外的自置居所選擇,亦可讓收入相對較高之公屋居民加快騰出公屋單位」。可見當時的房屋政策井然有序,以民為本。

時今日 只採鴕鳥政策

現在筆者實在看不出有甚麼房策可言,莫講是十年建屋計劃,就連土地規劃與運用、一手及二手買賣規則,以至僭建等悠來以久的問題,官員並非一無所知,只是採取視而不見的鴕鳥政策,問題一日未被揭發,就當無事發生,一旦爆煲才「腳痛醫腳」,這樣的房策是否又是港人所樂意見到的呢?又如何回應王主任所說的「房屋是民生問題」的工作指示呢?

筆者於兩星期前在此欄亦曾提到政府發展港鐵物業,連筆者的學生亦洞悉到港府既收取地價又可收取股息,雙邊獲利的房策把戲。要是房策不再是為市民而設,發展土地亦只不過是商業圖利為目的,就請不要再掛上為民請命的旗幟,糟蹋寶貴的土地資源,好等下一屆特首或政府班子,再為市民籌謀好了。舊的班子技窮不打緊,下一班子有新的思維才是最重要。

註︰「」內的資料來自維基百科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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