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20年5月9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台灣的立法院周五(8日)一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莊瑞雄、陳亭妃等人共同提案,刪除條文中的「國家統一」字眼。提案指,大陸與台灣的關係已不再以「國家統一」作為唯一最終目標,故因應台灣政治現實及發展而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提案需先交付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再交由大會三讀通過。
立法院通過的條例第1、第26條之1及第63條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提案將條例第1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內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刪除,修改為「因應國家發展」;將第26條之1及第63條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時」。
蔡易餘提案指出, 鑑於台灣與大陸的關係,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台灣的政治現實及發展,遂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另就台灣目前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隻領空、領海與鄰接水域,且台灣尊重大陸佔領大陸淪陷區的歷史事實,並承認其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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