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台駐美官員首掛外交車牌

<轉載自2015225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農曆新年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台灣駐美代表處的車輛換上了新車牌。新車牌是由美國國務院核發,字頭區為新增的E類,樣式與各國駐美外交官相同。這是斷交36年後,台灣駐美官員首次掛上外交車牌。

據《中國時報》報道,台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駐美代表處車輛掛上外交車牌,這是按照台灣與美國簽署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一步一步實施,包括駐處同仁身分證、駕照車牌等。林永樂說,這代表台美關係沒有生變,而是持續向前走,加強互動,包括經濟部長鄧振中剛訪美,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唐若文(Joseph R. Donovan, Jr.)訪台時說,未來續推台美關係,加強雙邊在各領域的合作。

外交人士認為,台美關係經過長期努力,一直在改善、進步,美方也釋出善意,對於台美關係是一大進展,也相當程度地鼓舞駐美代表處。

美國的車輛牌照一般由各州發給,款色各異。但是各國駐美外交官的車牌由國務院「外交使節團辦公室」統一核發,款式劃一,都是紅藍兩色,十分醒目,與各州車牌絕不混淆。

美外交車牌 意義不同

外交車牌的特殊之處包括:車牌下方註記「核發權及所有權為美國國務院所有」;車牌左上角有美國國徽、車牌右上角有OFM字樣,是「Office of Foreign Missions」縮寫,代表「外交使節團辦公室」。核發車牌之具體事宜由此一辦公室下轄之「外交機動車輛辦公室」(Diplomatic Motor Vehicle Office,簡稱DMV)負責。

以往外交車牌的字頭區分為DSCA4類。A為大使館的外交官;S為在大使館任職、但不列在外交官名錄者;C為領事館的外交官;A為美洲國家組織(總部設在華府)外交官。如今新增E字頭,台灣駐美代表處即屬此類。

美國國務院沒有說明E代表什麼,但推斷E是專供台灣使用。DCA字頭的車牌上有「DIPLOMAT(外交官)字樣;E字頭與S字頭沒有這個字。

台灣車牌升級 再告突破

美國在1979年與台灣斷交後,台灣駐美各館處的車牌更換為普通車牌。但是喬治亞州與伊利諾州州議會先後立法,給予台灣在亞特蘭大、芝加哥兩地的辦事處特別車牌,車牌上標記為「外國政府」。美國國務院為此不悅,要亞、芝兩地的台灣外交人員交還「外國政府」車牌。幾經交涉,結論是亞、芝兩處的車牌不使用「外國政府」字樣,但可使用「Foreign Organization(外國機構或外國組織)字樣。

經持續推動,台灣在美國各地的辦事處車牌相繼更換。在華府的台灣駐美代表處也在1999年更換為「外國機構」車牌。如今又過了15年,再告突破,提升為外交車牌。























春節過後,台灣駐美官員的車輛更換新牌。圖為駐美代表座車懸掛新牌後,停靠在台灣駐美代表處大門前。















圖為台灣駐美官員原有車牌,下方標明為「外國機構」。















美國國務院外交使節團辦公室公告,外交車牌增加新字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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