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2023年8月15日 明報 加東版 中國版>
在賴清德過境美國之際,商務部昨公告,認定台灣進口聚碳酸酯存在傾銷,對中國大陸產業形成實質損害,今起以提交相應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台灣專家指關稅減讓紅利不再,擔心大陸逐漸取消實質紅利方式架空《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專家指紅利不再 憂架空ECFA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根據內地《反傾銷條例》規定,去年11月30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於台灣的進口聚碳酸酯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經調查,商務部初步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決定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自8月15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各公司生產的被調查產品時,應依據該決定所確定的保證金比率向大陸海關提供相應保證金。
聚碳酸酯主要用於電子電器、板材/薄膜、汽車、光學、包裝、醫療器械、安全防護等諸多領域。此次涉及台企為台灣化學纖維、台灣出光石油化學、奇美實業、奇菱科技等,被徵保證金比率由16.9%至22.4%。
中央社引述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顏慧欣表示,聚碳酸酯是ECFA「早收清單」小項之一,等於先前受益產品現在卻被說有問題;接下來注意大陸會不會再拿ECFA早收清單項目,對台構成經濟脅迫壓力。致理科技大學國際貿易系副教授張弘遠亦表示,關稅減讓紅利現已不再,早收清單保護傘無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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